【11.2衝突】五男涉藏士巴拿及噴漆等被控 全部准3千元保釋外出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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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2日)港島舉行多個集會,下午演變成警民衝突,4名男子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涉管有士巴拿、噴漆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19歲許姓學生仍留醫,案件押後至11月7日再訊;其餘三人分別以3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遵守宵禁令,案件分別押至12月30日及下年1月3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為16歲王姓學生、顏偉濠(20歲,無業)、許瀧濼(19歲,學生)及吳敬琛(25歲,醫療助理),均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非法用途使用罪。

控罪指,顏偉濠於今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外,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支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吳敬琛於上述日期,在灣仔莊士敦道與蘭杜街交界,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士巴拿及六角匙,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王姓學生於上述日期在灣仔波斯富街67-69號高華樓地下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罐白電油、一支黑色噴漆及一把黑色雨傘,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許瀧濼於上述日期,在銅鑼灣新會道及希慎道交界,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罐粉紅色噴漆、一罐黑色噴漆及兩支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許瀧濼仍然留醫,案件押至11月7日再訊,期間還押警方看管。裁判官錢禮批准三名被告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遵守宵禁令及到警署報到。顏偉濠案押至下年1月3日再訊,吳敬琛及王姓學生則押至12月30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ESCC2463-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