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小草稱在台會友 首被告稱已猜到對方會向台警投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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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6年發生的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首被告今(15日)續在高院自辯,他稱死者張萬里有澳洲投資計劃想找「金主」,故找他幫忙,他亦有向一些潛在「金主」提過,法官不禁問,當時連計劃都沒有,如何向「金主」介紹,首被告即說有提過「格仔地」等重點,又指「金主」是些只要說有錢賺,攞得番錢便會投資的大陸佬。他又說,與眾被告與「小草」到台灣後,「小草」說要往找朋友,他都想到她是向台警方報案。

石棺案首被告曾祥欣。(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聲稱有為張聯絡金主

首被告曾祥欣指,死者張萬里(下稱:張)聲稱有一個澳洲房地產投資計劃,要求首被告替他找「金主」,張亦因此在案發日到涉案單位商談計劃。而首被告在案發前,曾聯絡2、3個「金主」。

官質疑無計劃如何介紹

法官問首被告,根據其說法,張未有提供投資計劃的詳細資料,首被告如何向「金主」介紹計劃。首被告庭上解釋,向「金主」提及計劃的重點,包括「格仔地」、「共享房地產計劃」等。首被告庭上謂:「果班大陸佬係你同講會有錢賺,攞得番啲錢,就肯投資既人黎。」

指次被告行兇時個樣好兇

首被告又稱,張抵達單位後,首被告感疲倦而到單位的閣樓休息,稍後他到單位的下層時,發現張被夾在次被告和第三被告之間。控方質疑,首被告應推開壓著張的次被告。首被告解釋,當時次被告「個樣好兇」、「好似癲左咁」,遂未有推開次被告。

「小草」何菱瑜曾供稱,曾聽聞次被告想賣她「做雞」。(資料圖片)

指小莫掌握眾人涉案資料

控方又指,三名被告之後決定逃至台灣,而「小草」因首被告的壓力,才一同到當地。首被告否認,強調是「小草」表明會一同到台灣,又稱從沒有視「小草」為「手尾」。惟他承認,「小草」得知首被告曾買哥羅芳,又曾在網上尋找行劫張的下手地點,她有三名被告涉案的資料。

推測到小草會在台投案

對於「小草」早前供稱,首被告在台灣聲稱另外兩名被告想「賣佢(小草)做雞」。首被告今指,是次被告稱要把「小草」賣給在台灣認識的人,而非「賣佢做雞」。而「小草」表示要在台灣找朋友時,首次被告便推斷她其實是向當地的警方報案。

3名男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6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此外,3名被告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