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律政司建議法庭暫緩執行裁決 容《禁蒙面法》續生效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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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禁蒙面法》部份規定超出對基本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政府其後暫停實施《禁蒙面法》。
律政司今日(20日)向高等法院提交「建議命令」,希望法庭暫緩執行裁決,讓《禁蒙面法》繼續生效,直至上訴有最終結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出席講解。(資料圖片)

楊岳橋批政府「輸打贏要」

律師司的建議命令表示,雖然法院判決《禁蒙面法》部份違反《基本法》,但希望法院相關判決暫緩生效,讓《禁蒙面法》繼續有效執行。

司法覆核申請人之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政府做法是「輸打贏要」,不理解律政司有何事實基礎,認為《禁蒙面法》沒有實際效用,在這前提下要求法庭仍要繼續實施是錯誤。

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港澳辦分別發聲明批評判決,其中法工委指判詞不符合《基本法》,強調只有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但大律師公會指法工委的說法在「法律上錯誤」,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亦指法工委說法「令人驚訝」,強調1997年後香港法院一直有權裁定法律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