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洩逾200名選民電郵地址 周晉輝:非常抱歉

撰文:黃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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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臨近,各區候選人紛紛積極準備應戰,亦有人出動電子郵件作宣傳。不過荔枝角北候選人周晉輝候選人今日(20日)就「擺鳥龍」,在發送電子郵件宣傳期間,沒有將選民的電郵地址設為「密件」(BCC),變相直接公開選民電郵地址及選區,估計受影響選民逾200人。周晉輝解釋,自己只是一時「手民之誤」,對受影響居民表示抱歉。

荔枝角北候選人、身兼長沙灣兼善里發展委員會成員的深水埗居民聯會社區幹事周晉輝稱,得悉有選民不想收到實體選舉單張,故早前從選舉事務處申請《候選人郵遞資料系統》光碟取得選民電郵,但在今日電郵發單張時,一時「手民之誤」沒有按下「副本密送」(BCC)一項,令到超過230名選民電郵被公開。他又指事後已即時處理,打算再次發送電郵向受影響選民解釋事件。

候選人在向選舉事務處申請使用選民資料時,須承諾向選民以電郵方式發送選舉郵件時,需以獨立郵件發送,並把電郵地址輸入「副本密送」欄位,使每名接收者不能看到其他選民的電郵地址。周晉輝又表示,擔心相關行為會干犯私隱或選舉條例,不過已及時諮詢相關意見,相信並不會構成嚴重失誤,但對受影響選民感到抱歉。

兼善里發展委員會成員的深水埗居民聯會社區幹事周晉輝。(資料圖片/受訪者提供)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規定,在未經資料使用者的同意下,任何人有意圖披露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即屬犯罪,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及監禁5年。大律師陸偉雄解釋,犯罪的前提在於當事人是否真的「不小心」涉露個人資料,並要靠相關部門蒐證,「不是你說我不小心便沒有罪。」陸偉雄又指,如果選民感到受影響,可考慮報警或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待私隱專員作調查。

2019年區議會選舉深水埗荔枝角北選區候選人為周晉輝及覃德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