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布封喉亡】主診醫生被裁專業失德 求改判緩刑敗訴須停牌6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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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歲男病人王肯構2011年於九龍醫院療養期間,喉間的永久造口被紗布封上,窒息致死。涉事醫生黃卓義被控三項專業失德罪成,被判停牌6個月,他不滿刑罰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法庭今(27日)頒判詞裁定黃醫生上訴失敗,兼要支付訟費。上訴庭表示,對於未能發現涉事護士在處理造口時出錯,黃也有責任,判刑並非完全不恰當,及超越合理範圍,所以法庭不會干預判刑。

黃卓義(中)就刑期提上訴。(李慧娜攝)

上訴人黃卓義投訴醫委會的調查延誤達6年半,上訴庭的判詞指出,黃在醫委會聆訊時並沒有提出延誤的問題,而且事故發生後,死因庭要進行研訊,亦要待涉事護士接受紀律聆訊等,上訴庭認為未有證據顯示醫委會在處理投訴及檢控時出現延誤。

8次巡房未發現護士出錯

上訴庭亦拒絕接納事故只屬一次性的失誤,並認為黃在2011年11月2日至11日期間,曾巡房8次,但沒發現護士出錯,醫委會理應可判斷為重複失誤。正如醫委會所指出,黃未能留意到護士出錯,只可能因為他沒有查看醫療紀錄或沒有仔細查看紀錄,而兩種情況均構成嚴重失誤。

上訴庭認為醫委會已考慮事故中各種因素,包括未能在醫療紀錄中發現護士出錯並非藉口、有關失誤在10天內出現了8次、黃認為負責在於護士、未能顯示悔意等。

醫生有責任仔細閱讀醫療紀錄

對於黃與涉事護士有「共同責任」這點,上訴庭表示黃是主診醫生,有責任向本案男病人提供恰當的治療,黃亦有責任仔細閱讀男病人的醫療紀錄,但他卻未能發現護士在處理造口出錯,上訴庭認為這也屬他負責的範圍內,而有關責任不能託付其他護士去履行。

醫生與護士對病人有不同責任

正如醫委會指出黃與護士對訴男病人分別有不同責任,其責任不會因為其他護士也要履行責任而令醫生的專業責減少。上訴庭又認為,醫委會有權基於黃堅持自己依賴護士專業判斷的說法,而裁定他沒悔意。

上訴庭表示,醫委會不但要考慮判刑對黃的影響,亦要反映事故的嚴重性,維持醫護人員的聲譽及保持公眾對醫護界的信心。上訴庭直指判刑並非完全不恰當,及超越合理範圍,所以法庭不會干預判刑。

案件編號:CACV2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