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檢討非壞事 但絕不能止步於此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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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11月26日)提到要「籌備成立一個獨立檢討委員會(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來探索這次歷時多月的社會動盪的成因及提出建議」,並指該委員會將參考2011年8月英國騷亂後成立的「暴亂、社區及受害者小組(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進行「對事不對人」的檢討,現時「正物色社會領袖、專家及學者,希望能早日啟動有關工作」。全盤檢視社會動盪成因理所當然,然而該英國小組能為香港提供的借鏡,絕不止於單純開展檢討工作一事之上。

人選應兼顧不同光譜

作為檢討委員會的參考對象,英國「暴亂、社區及受害者小組」的一大特色是委員人選範圍刻意照顧了不同政治光譜。該小組於騷亂完結十天後由英國首相保守黨卡梅倫(David Cameron)、副首相自由民主黨克萊格(Nick Clegg)及反對黨領袖工黨文立彬(Edward Miliband)聯合提出成立。小組主席為公務員出身的勞動部副常務次長辛赫(Darra Singh),他擁有處理社區關係、青年暴力與失業問題的豐富經驗。其他成員包括保守派的馬庫斯(Simon Marcus)、工黨的夏洛克(Maeve Sherlock)以及商界的拉巴特(Heather Rabbatts),可見小組從成立到執行間一直有不同黨派和領域的人物參與其中。

同樣在調查近月事件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公信力備受香港社會各界質疑,原因之一是監警會委員的政治傾向明顯,像民權觀察就曾經批評「監警會委員會被建制派人士壟斷,個別委員更不顧監警會的中立角色,發表支持警方的言論及捐款予一個支持警察的基金,以支援因使用非法武力而遭定罪的警員」。假若林鄭月娥真心打算仿傚英國經驗來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她必須注意別讓它重犯監警會太倚重建制派的弊病,在物色人選時應該兼顧不同政治光譜人物,使得各方聲音都能夠進入委員會之中,這樣才有助調查事件成因和提出建議。

檢討建議須確切執行

再者,「暴亂、社區及受害者小組」也不是沒有任何的缺陷,譬如它本身並非一個具備法定地位的調查機關,所以沒有傳召證人或召開審訊的權力,只能依靠公眾人士自願提交資料;至於小組報告提出的各種建議亦無約束力,政府能夠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故此在小組發表最終報告的一年後,工黨國會議員拉米(David Lammy)便發現報告中的63項建議只有11項是被政府採納,其餘35項被駁回或未執行、4項正在檢討、13項進度不明;獲通過的項目主要是關於尋找潛在問題家庭和協助青年應對物質壓力,而遭拒絕的則包括那些改善學校教育、更生事務與就業培訓的措施。

「暴亂、社區及受害者小組」欠缺法定地位無疑會限制其調查範圍,從而影響其結論和建議的可信性及全面性,而事後英國政府選擇性回應小組建議,更加可說是違背了小組成立初衷。處於這種前車可鑑的情況下,香港政府自然不能重蹈覆轍,在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時應該同時賦予它充足的法定地位和權力,好讓它能全面調查事件成因,並且於工作報告完成後還得確切執行相關建議措施,甚至考慮設立跟蹤進度機制,避免出現空有委員會建議而不落實的情況。

監警會其中一位專家早前指,監警會調查權力不足,須由獨立機關深入調查。 (資料圖片)

不能單一委員會了事

最後還要看到的是,「暴亂、社區及受害者小組」並非唯一對2011年8月英國騷擾作出檢討工作的機構或組織,女王警務監督局(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Home Affairs Committee)、倫敦警務處(Metropolitan Police Service)、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與《衛報》等都從不同角度進行過類似調查,亦顯示了這項工作絕對不可能靠單一委員會了事。

早在今年8月,《香港01》已經倡議政府就是次事件成立「衝突檢討委員會」、「深層次改革委員會」及「特赦與和解委員會」化解衝突;此外,行政會議成員、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也曾呼籲政府參考南非案例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透過調查事件真相和特赦相關犯人以重建社會互信。林鄭月娥經過三個多月姍姍來遲籌備的這個獨立檢討委員會,頂多只能勉強觸及當中關於調查與檢討的工作範疇,後面和解及特赦的部份依然接近不見蹤影,例如「對話會」在9月辦過後即再無下文。

無論如何,林鄭月娥決定開始籌備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工作,某種程度上算是回應了社會各界關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儘管兩者運作模式仍舊存在相當區別,但它說不定能夠提供一個化解衝突的起點。我們衷心希望這個委員會不會再像政府先前其他的舉措一樣,淪為虛有其表的政治遮醜布,然而想要它真正做到像林鄭月娥所言「透過尋找成因,避免重蹈覆轍,加強社會的凝聚力」,委員人選就不能再單靠親建制人物,委員會本身亦須有足夠法定地位和權力支持其工作,並且更要配合其他措施多管齊下,而這些全都是她說要參考的英國經驗所留下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