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第三被告回港遇大風雨 有警大叫:冤呀呢單真係冤呀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今(28日)續審, 第三被告張善恒在高院繼續作供。他透露在兇案發逃至台灣,在當地被捕,台警形容他們如營食不良,供給他們很多食物,之後被安排返港。在返港的航班上,港警卻對他們多番威嚇,又有警員自稱曾任「特警隊」,問會否跟他「過番雙手」。而回港當天又「行雷閃電落大雨」,車上有警員稱:「冤呀,呢單真係冤呀。」

第三被告張善恆稱,發生了這麼多殘酷的事,覺得自己無藥可救。(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還稱打劫事作罷

第三被告張善恆稱案發日早上突遭首被告曾祥欣(下稱曾)弄醒,曾並指張似乎有意欺騙曾,次被告劉錫豪(下稱劉)遂提議行劫張。三人因此到觀塘海濱視察,惟劉指該處很多閉路電視,曾便稱作罷。

他們返回單位後,曾和劉談論如何弄暈他人,期間曾說:「There都通緝阿J(即張)咁耐,何況你,算吧啦﹗」與他們同住的少女「小草」何菱瑜返到單位,曾便對她說:「殺左阿J,搵個位埋左佢。」又並問小草和第三被告的意見。第三被告提議「石澳」,但他庭上解釋,當時只是敷衍曾。

案發時嗅到刺鼻酸味

惟張於同日到達他們居住的DAN6單位時,商討張早前向曾提及的房地產計劃。負責審視計劃文件的第三被告,突然聽到有人大叫:「X你老X,咪玩啦,會死人架。」第三被告見到劉和張打架,便拉開張。惟兩人在混亂間跌落床褥,他遭張壓著期間,劉則用雙手掩著張的口。而曾此時拿著針筒,從閣樓到單位下層,向張打針。

第三被告指,期間嗅到劉掩著張的布,散發刺鼻酸味。第三被告推開張後,替對方進行心外壓,惟張面色變青,眼睛反白,曾之後檢查張,指他已不治。

母親勸自首 被告痛哭

第三被告之後和其他被告等一同逃到台灣,他曾被要求致電回港向母親借錢。母親在電話中勸他自首,他則痛哭並叮囑母親小心,最後未有問她借錢。第三被告之後勸其他被告自首,但不獲理會。一同到台灣的小草則私下跟他說已聯絡到男友,請求男友幫手。第三被告答應幫忙遊說另外兩名被告,小草因此獲放行。

次被告曾指台警無權押走

第三被告又稱,在台灣被捕後,台警形容他和曾營養不良,因此給了他們很多食物。他們在拘捕所見到同樣被捕的劉,劉向兩人喊:「堅持唔好走,台灣無權押我地走。」惟台灣最終安排三人搭飛機返港,機上亦有香港警察。有香港警員向第三告稱,是陪伴他們返港,他們抵港後便會被捕。

有特警問要否過番兩手

第三被告形容,回港後當天天氣「行雷閃電落大雨」,從機場前往警署的車程上,有警員說:「冤呀,呢單真係冤呀!」亦有警員在機場警署對第三被告稱曾任「特警隊」,問會否與他「過番兩手」。

警曾稱每單案有一個污點證人

第三被告之後被帶到其他警署,期間有警員向他稱:「每單案只有一個污點證人,佢地3個都隊梗你」。他在庭上解釋,當時爭取做控方證人,因此在錄影會面中有計劃殺死死者。

在錄取第一份錄影會面後,亦有警員稱:「污點證人唔係我地決定,交畀上頭決定,總之做好聽日場Show。」

自覺無藥可救令母親失望

被問及為何在其中一次錄影會面中,他表達懺悔。第三被告庭上解釋,因結識案中被告,並發生了如此殘忍的案件。他指自己無藥可救,亦令母親失望。之後還要以此方法處理屍體,他認為並不人道。

3名男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7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此外,3名被告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