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涉向考評局隱瞞其補習職務 被控欺詐案押後再訊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中學教師去年涉隱瞞考評局其補習職務,成為英文文憑試口試的口試報到室主管,賺取3,780元酬金,被控一項欺詐罪。今(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至下年1月13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陳耀輝,40歲,報稱中學教師,被控一項欺詐罪。

控罪指,於2018年3月19日至4月19期間某段未知日子藉作欺騙,即在交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的回條上作虛假聲明,表示自己在補習學校沒有任何教學職務,並意圖詐騙,誘使考評局確定委任陳耀輝為2018年香港中學文憑試、英文說話口試的口試報到室主管,因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即酬金3,780元。

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至下年1月13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ESCC263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