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明愛專上學院畢業生抗議取消畢業禮 校方:明年補辦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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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下多間大專院校取消或延遲畢業典禮,其中明愛專上學院於11月29日宣布,不會於今日(3日)舉行畢業禮,及後改稱會盡力於明年2月10日舉行畢業禮。有應屆畢業生今日到學院請願,批評校方「獨行獨斷」,從未就畢業禮事宜諮詢學生,促請校方承諾保證明年2月10日的畢業禮如期舉行。
常務副校長余嬋雲到校門外接受請願信,強調並非不舉行畢業禮,而是「未能如期舉行」。她承諾,會在明年2月10日舉辦畢業禮,又希望同學與校方一起合作。

明愛專上學院於11月29日宣布,不會如期於今日(3日)舉行畢業禮,及後改稱會盡力於明年2月10日舉行畢業禮。(鄺曉斌攝)

約20名應屆畢業生今日到明愛專上學院外請願「和你grad」,批評校方單方面取消畢業禮是「獨行獨斷」,決定草率,從未就畢業禮事宜諮詢學生,罔顧學生感受。

請願畢業生提出四項訴求,包括促請校方承諾保證明年2月10日的畢業禮如期舉行;提供租借畢業袍的相關詳情;解釋何謂「社會不明朗」而取消畢業禮;以及要求全面落實校政諮詢制度,加強師生共治校園。

請願學生要求校方於明年1月10日或之前,向應屆畢業生及家長公布具體安排。(鄺曉斌攝)

請願學生要求校方於明年1月10日或之前,向應屆畢業生及家長作具體安排。行動發起人之一黎汶洛表示,希望校方正視和落實明年2月10日的畢業禮安排,若仍未有確實安排,學生的行動將會升級。

學院常務副校長余嬋雲及後到校門外接收請願信,她表示,一向尊重莊嚴畢業禮,校方承諾將於2月10日舉行,不會取消畢業禮,又希望同學與校方一起合作。她又指,並非不會舉行畢業禮,而是「未能如期舉行」,其目的是為學生安全,給家長、老師一個良好安排,「唔係求其搞一個畢業典禮。」

有學生質疑余嬋雲,稱完全未能看見校方展現尊重及回應學生,批評從來沒有諮詢過應屆畢業生,校方如何展現溝通誠意,又指有校務處職員未能解答學生就畢業禮的疑問兼態度惡劣。黎汶洛則表示,希望校方發出公開信、電郵,向學生重申其承諾。

余嬋雲表示已明白上述訴求,她將作跟進,請願學生其後和平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