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平均擁18.6萬強積金 政府指容許提款買樓作用有限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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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早前曾研究容許市民提取強積金作退休以外的用途,包括首次置業之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指出每名強積金成員平均只有18.6萬元的累算權益,若容許強積金成員提早取用部份金額對置業實際作用有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稱,提早提取強積金對置業的實際作用有限。(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問,指出社會上對提取強積金作置業用途有不少反對聲音及持保留態度的意見,而積金局曾檢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安排,發現本港強積金的供款比率偏低。

強積金置業或令巿民賠上儲蓄或背負額外債務

他指出截至2018年12月,每位強積金成員平均只有18.6萬元的累算權益,認為提早提取部分款項對置業幫助有限。他又稱,房產價格的風險遠高於強積金基金投資,若以強積金作一筆過支付首期,擔心當樓價下跌、業主無力償還按揭時,或令巿民賠上退休儲蓄或背負額外債務,令計劃與設立目標背道而馳。

林鄭月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放寬樓按成房策焦點之一。(余俊亮攝)

至於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放寬首置人士申請最高九成按揭貸款的樓價上限,被質疑令樓價反彈。劉怡翔稱,物業市場的波動受許多不同的因素所影響,政府一再提醒有意置業人士需因應自己置業的需要及還款能力而作出考慮。按證保險公司會密切監察物業市場狀況, 適時檢討計劃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