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19歲仔 涉換走顧客信用卡狂碌24萬元貨 兩18歲女疑接贜被捕

撰文:孔繁栩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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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偵破一宗信用卡偷龍轉鳳案件,一名19歲青年在過去數月,涉嫌在其兼職的餐廳及酒吧場所,利用作廢信用卡換走最少7名顧客的信用卡,狂碌24萬元購買名牌手袋、手提電腦及手機。警方昨掩至青年寓所作出拘捕,並檢獲4張他人信用卡、一張他人身份證及一批奢侈品,警方其後分別再拘捕兩名18歲少女涉嫌處理贜物。據了解,3名被捕人是中學生,曾一同碌卡掃貨;而受害人中最大宗損失金額高達9萬元,涉97次簽賬。

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高級督察吳金聰表示,警方上月1日接獲一名22歲姓施男子報案,指其信用卡被人盜用,並發現手持的信用卡非屬於他本人,報案人指最後一次用信用卡消費是於西貢一間餐廳用膳。西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接手調查後發現,報案人手持的信用卡真正卡主亦曾報案,稱於尖沙咀一間樓上酒吧消費後遺失信用卡,之後遭人盜用。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名嫌疑人,昨早於牛頭角彩德邨一單位,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盜竊及管有他人身份證拘捕一名19歲姓羅本地男子,並檢獲4張他人信用卡、一張他人身份證及一批相信與案有關的名牌手袋和手提電腦。

7名受害者 其一損失9萬元

警方亦於昨晨約7時及今午約1時,以涉嫌處理贓物,先後在鴨脷洲邨一單位拘捕一名18歲姓何本地女子,檢獲一個名貴手袋;及在黃大仙彩虹道242號一單位拘捕一名18歲姓許本地女子,檢獲一部手提電話,懷疑與案有關。

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相信被捕男子與另外6宗於本年8月至12月發生的同類案件有關,7名受害人曾在被捕男子於西貢區工作的餐廳或於尖沙咀工作的樓上酒吧消費。警方發現被捕男子在盜去受害人的信用卡後消費,直至信用卡被停用後,將下一名受害人的信用卡偷龍轉鳯,至今共消費24萬元購買名牌手袋、衣物及電腦等。

據了解,有人報稱在拾獲首張信用卡後,經朋友「教路」,採用上述方式偷龍轉鳯換走他人信用卡。據悉,被3名被捕人均屬中學生,被捕男子曾帶同兩被捕女子購物,並將部分名貴物品饋贈兩人,未有迹象顯示會轉售套現。受害人中最大宗損失金額達9萬元,涉及97個交易,於便利店及個人用店品消費,持續約一個月。

警籲交易後核實信用卡

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女督察梅碧心呼籲,市民使用信用卡時,應小心觀察整個交易過程。交易完成後,必須核實賣方是否退回原有的信用卡,並將信用卡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被人偷去。梅又提醒,市民如手提電話無故收到信用卡一次性驗證密碼而又不清楚交易詳情,應立即聯絡有關的發卡銀行查明原因,以防信用卡被人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