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撕連儂牆不滿被拍攝 涉推兩人致一人盆骨受傷 案押後訊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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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無業男涉於7月在北角破壞連儂牆,遭途人阻止及拍攝容貌後,推倒其中一人使其盆骨受傷,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明年3月16日再訊,以候法律意見及醫療報告。被告以2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向警方報到。

被告鄭洞僊,19歲,報稱無業,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22日在北角港鐵站B1出口附近,襲擊男子曾威志及梁子維,因而對其造成身體傷害。

據悉案發當日,被告撕掉連儂牆的文宣,兩名事主發現及阻止,並拍攝被告容貌。被告推倒一人,使其盆骨受傷,其中一名事主約50歲。

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明年3月16日再訊,以候法律意見及醫療報告。被告以2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ESCC280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