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天琦暴動案刑期上訴料下月裁決 區院多案准押後訊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反修訂示威運動多發多番警民衝突,多人被控暴動或非法集結等罪。其中六宗相關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有被控暴動案的被告庭上透過律師稱,由於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的上訴案,將於下月28日或之前頒發判詞。而判詞涉及暴動的控罪元素,因此希望把案件押後至該判詞頒發後,最終獲法官批准,全部案件准押後至3月下旬再提訊。

4宗涉及機場示威的案件,今午在區域法院再提訊,當中亦有被告涉及暴動罪名。(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今午共處理的6宗與修例示威相關案件,其中4案涉及機場的示威活動,包括於涉去年8月13日「和你飛」示威活動的3案:社區主任邱文勁(30歲)和港鐵技工葉文亮(23歲);及清潔工被告麥幸雄(23歲),和廚師高穎康(24歲)的案件,控方表示將會申請把三案合併。

而葉、麥和高將會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邱及葉則涉及暴動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

律師指梁天琦案亦涉暴動元素

被控暴動等罪的邱文勁,其代表大律師劉偉聰表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的上訴案,將於2月28日或之前頒發判詞。而判詞涉及暴動的控罪元素,因此要把案件押後至該判詞頒發後再訊。

法官最終把該3案,以及涉嫌襲擊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的兼職侍應賴雲龍(19歲)、畢慧芬( 23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28歲)和測量師黃逸豪(28歲)一案,同樣押後至3月26日。

梁天琦只就判刑提出上訴,未有就其襲警及暴動罪求翻案。(歐嘉樂攝)

涉圍警總被告被加控未依期歸押

此外,地盤工人岑曉麟(25歲)涉於去年6月26日,參與包圍警察總部和毆打往警總上班的便衣警員。岑被控暴動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同時,他涉於去年11月未有出席區院的聆訊,上月被捕後再被帶上法庭。岑今被加控他1項不依期歸押罪。該案同樣押後至3月26日再訊。

3名涉沙田衝突被告案亦押後

至於涉及去年7月14日沙田衝突的3名告梁柏添(23歲)、龔志遠(49歲)及16歲李姓被告,被控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而辯方今在庭上指,涉及的錄影片段達數以萬計的小時,因此要求押後處理,而該案則押後至3月12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812、813、814、825/2019及DCCC2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