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兩周反酒駕藥駕行動 新年違泊嚴重阻路即拖車

撰文:朱雅霜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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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自周日(19日)展開代號「追捕者」,全港性酒後及藥後駕駛執法行動,為期兩周。警方表示,將在多個地點設路障及檢查站,包括酒吧區附近,對司機進行隨機呼氣測試。 為增加執法效能,警方會同時使用自動車牌識別系統,會關注包括未領取車牌車輛、登記車主車牌被取消、登記車主未有執行拘捕令及通緝車輛。

警方進行追捕者行動,打擊酒後及藥後駕駛。(林振華攝)

警方在農曆年間會有不同的執法行動,包括票控阻塞交通及超速車輛。如違泊車輛嚴重阻塞交通,會即時拖車。警方特別提醒駕車前往維園及銅鑼灣購物區的駕駛人士,由於年宵及購物人士眾多,警方會加強執法,針對禁區等候、上落客及上落貨車輛,有需要時會拖車。

警方指,飲酒及服食某些藥物後,司機的專注力及判斷力下降,但有人堅持駕駛,對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威脅。去年首11個月,610人因酒後駕駛被捕,6人藥後駕駛被捕,較前年同期分別下降三成及增加一人。同時,去年首11個月,全港共有197宗與酒後駕駛有關的交通意外,雖較2018年下降,但「一單都嫌多」,警方表示會嚴厲執法。酒後駕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入獄三年、罰款2.5萬元及扣十分,酒後駕駛可令車輛第三者保險失效,若造成財物或人命傷亡,司機可能面對巨額索償。

一名外籍鐵騎士被發現無繳交告票罰款,被帶返跑馬地警署。(林振華攝)
警方使用流動呼氣車。(林振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