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基本法教育,一如逼婚卻談自己有多好

撰文:田方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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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20年,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任也創新低。
去年教育局要求於初中新增51小時基本法內容,當中生活與社會科或相關內容佔15小時,日前發布「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套,一如所料引來社會爭議。

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特區關係。(教育局「憲法與《基本法》」短片截圖)

其實要求於學校教育強調基本法,不只回應「人心未回歸」,更是去掩蓋特區的種種管治問題、也掩飾中共干預香港的惡果。掩耳盜鈴,無助解決矛盾。

你的自由是我給你的

讀過全份基本法教材簡報,不過是展示基本法經中央賜予。不只傳媒關心第二章中以「校長-班主任」比喻「中央-香港」關係的引喻失義,其中自貫穿種種中國意識,反覆談及今日香港的生活由中央所賜予保障。

比如單元一提出自秦朝始香港已是中國的一部份,也談血緣移民,更強調因聯合聲明談判而有一國兩制、中國邀請港人加入基本法草委。只以薄弱的歷史和血統論去談香港屬中國一部份,卻偏偏無視整個過程沒有香港人授權、中英談判中也沒有港人意見。

第三單元除校長比喻外,也有提出人大委員長有權將釋法列入議程,似掩飾了去年第五次由人大常委主動提出釋法的爭議。第四單元除媒體關注的刪去舊有「不被拘禁的自由」外,在討論示威權的部份,也暗示示威日趨激烈、示威者被檢控,卻沒有反思原因在於港府和建制派倒行逆施。故然以《基本法》教材論未必需討論至此,惟暗示示威者激烈也大可不必。對於法治、人權的討論,也流於以列點形式表示條文,探討就更不見。

第五單元討論政制,部份寫法還不錯。但雖有討論功能界別是否符合普選原則,卻沒有討論特首選舉是否符合普選原則,只避重就輕的以10年政改方案「擴大民主成分」輕輕帶過,更沒有討論由三部曲變五部曲是否破壞兩制。

第六至九單元,談爭議性較低的財政、民生、加入國際組織等部分,爭議較少,卻畢竟令人感受到今日香港的生活方式全因中央人民政府經基本法恩賜。是故通篇結論似乎滲透出中央寛宏大量港人理應感恩的傲慢。

不過平心而論,與2015年推出的《活學趣論.基本說法——基本法視像教材套2015》相比,當中大量引用親中人士觀點、用「白皮書版」基本法,這次以舊有「明法達義」教材為基礎的新教材算是有所「進步」。

比如以省政府不應跨境執法談基本法第22條(使人想起李波)、港人有知情權、新聞自由、示威自由、制訂法律時政府應先諮詢立法會,也談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裡的三權分立(不是習近平式三權合作),開放討論人大有權不同意香港立本地法律是否觸犯兩制。是寫得較接近香港人的部分。

諸如「立法會有監督政府的權力」的論述,畢竟只能呈現美好世界,對於現實中的種種困境,如空中樓閣。區區能夠理解教育局作為官方機器的困難,但作為官方教材,應力求專業準確,除卻理念邏輯亦應回應現實之不足。如不謹慎處理,始終會有所影響。

米已成炊,變本加厲

反覆提過多次,近幾年港獨風潮,中央和港府都將問題歸咎港人的國民教育不足,《基本法》教學當作為前鋒,談兩制、更談一國。

問題是,談身份認同常講「認知、情感、行為」的三個層次,談「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是「阿媽係女人」,至少在當下此刻,是政治現實不容否認。但情感上是否接受、行為是否「愛國」,當是另一問題。

在這個講求公民授權作為正當性的世代,繼續用上一個世紀的歷史/文化/血緣論,或以政治現實論談愛國,一如逼婚卻要求對方愛自己。即使米已成炊,但不以實際行動令港人去改變心態,卻怨婦地責怪不懂感恩,變本加厲家暴,只有繼續迫對方遠離自己。

反覆講「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會令討論中國的新一代變得愛國;談基本法是中央賦予香港人自由,也不會使港人謝主隆恩。只有變成阿媽「日哦夜哦」、話「作反呀都唔睇下邊個養大你」,更令人感到煩厭。筆者素來不同意這種以父子母子比喻中央與港府,不過怕且不比「校長-班主任」比喻過份。

現實就是新一代只見中國的橫蠻霸道、財大氣粗,自由行沒有公民意識,香港爭取民主因受中央封殺而不果,自由空間日加萎縮,卑微得要求一個較貼地的特首也不可能。不是51小時基本法教育,就算500小時、5000小時,我敢肯定年輕人只會越走越遠。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