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法院禁止啤酒廣告以「有益健康」 字眼作招徠

撰文:馮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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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飲酒過量對身體有害。德國一個保障消費者權益組織控告一間啤酒廠,指控廠方在廣告中採用「有益健康」的字眼,可能誤導公眾。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周四(17日)裁定,廠方不准以此字眼推銷啤酒。

德國盛產啤酒,就連總理默克爾(左)也忍不住暢飲。(VCG)

《衛報》報道,德國南部洛伊特基希(Leutkirch)小鎮一間啤酒廠「Haerle」,被控在廣告中使用德文「bekoemmlich」,含有益健康及美味可口的意思,是誤導公眾。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周四裁定,所有含1.2%酒精以上的飲品,其廣告均不可用上「bekoemmlich」一字。法院表示,這一詞不能直接翻譯成英文,但除了有美味的意思外,亦帶有益健康的含意。

法院指:「大眾一般將『bekoemmlich』一詞理解作『健康』、『有益』、『易消化』。」又指,這詞用作形容食物,代表該食物容易被吸收,可以長期攝取。但長期飲啤酒會令健康受損。

歐盟最高法院在2012年裁定,「bekoemmlich」一詞不可用作推銷葡萄酒。

(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