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員工「集體出走」 抗議資方女性政策 究竟發生什麼事?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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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公司袒護涉及性騷擾指控的主管,科網巨擘Google的員工,周四(1日)發起全球聯合大罷工,抗議公司不公平、不妥當的女性政策。事情鬧到這麼大,究竟發生什麼事?

10月25日,《紐約時報》一篇報道燃點起Google員工的憤怒。報道直指,飽受性騷擾指控困擾的「Android之父」魯賓(Andy Rubin)離職時,Google仍向他支付一筆9000萬美元(近7億港元)的巨額離職補償。魯賓一直否認所有性騷擾相關的指控。

緊接着,Google X lab前總監德沃爾(Richard DeVaul)在10月30日提出辭職,他也受到性騷擾指控——一名女性應徵者舉報她在求職時遭到性騷擾,而女性面試的正是德沃爾手下職位。雖然德爾沃在離職時沒有發表聲明,但此前曾表示性騷擾事件存在「判斷錯誤」。

Google行政總裁皮柴(Sundar Pichai)在給員工的電郵中回應,過去兩年公司至少已經解僱48名捲入性騷擾的員工,當中13人是高層,強調他們被解僱後均沒得到離職補償。儘管如此,Google未有正視高層員工性騷擾問題、涉事高層鮮有受到懲罰的情況仍引發許多員工不滿。

Google員工罷工:有示威者針對支付前高層魯賓9000萬美元遣散費的事情,要求Google做出改變。(路透社)

員工「集體出走」 向公司提出6大要求

周四(1日),紐約、柏林、東京、倫敦等全球超過20處Google辦公室員工參加了此次「集體出走」行動。他們要求改變公司職場性騷擾的處理方式,包括廢除員工合約中「強制仲裁」的條款,要求今後公司允許受害者向法庭提出訴訟。

強制仲裁是美國矽谷員工合約中常見條款,要求任何爭議都必須在公司內部解決,不可採取其他方式,如告上法院等。外界認為,條款為保護公司和被告者的利益,強迫受害者吞聲,受害者也往往無法對仲裁決定提起申訴或者採取進一步行動。

參與行動的員工在辦公桌上留下字條:「我不在位子上,因為要和Google員工和合約工一起抗議性騷擾、不當行為、不透明處理的問題,我們要走出去反對這種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職場文化。」

員工向Google管理層提出以下6項正式要求,包括:

1. Google必須結束薪資及機會不平等狀況;
2. 公開公司處理性騷擾事件的透明度報告;
3. 在確保舉報者的隱私及安全的情況下,建立一套清晰、準確、全球適用的性騷擾舉報機制;
4. 提升多元總監的層級,改為直接向行政總裁負責,負責人可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5. 於董事會增加一名員工代表;
6. 廢除強制仲裁制度,並終止現正進行中的強制仲裁。

Google員工罷工:Google行政總裁皮柴發電郵稱,每宗性騷擾或不當行為的投訴,公司都會調查及採取行動。(視覺中國)

公司支持行動 承諾改善問題

對於員工「集體出走」,Google行政總裁皮柴表示,員工有權利採取行動,並支持員工行使權利。在一封寫給所有員工的郵件中,他寫道:「我理解你們當中許多人的憤怒及失望,我也感同身受。這些問題在社會由來已久,在Google也存在,我承諾努力在這件事上取得進展。」

皮柴還說,Google會持續改善相關的政策,員工們提出的要求給Google許多啟發,「我們會聽取所有的回饋意見,才能將這些構想變成行動。」

如此大規模、有計劃的集體行動,在美國矽谷諸多公司中史無前例。不過,近年員工不滿,進而採取行動已經愈來愈成為一個大趨勢。

2017年,Google員工曾集體開聲,對公司與美國國防部達成合作計劃表示不滿亦曾反對「中國版」搜尋引擎進入中國市場的計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