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歐盟理事會:主導歐洲發展的核心組織
英國脫歐仍未有最後定案,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周四(21日)到比利時布魯塞爾出席為期兩日的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會議。與其他大型年度會議不同,歐盟理事會每年多次舉行,到底這個組織是如何運作?
顧名思義,參與有關理事會的都是歐盟成員國,連同即將脫歐的英國在內,一共有28個國家。它的主要作用是為歐盟定下整體政治路向和次序,但這並不代表理事會屬歐盟立法機構,而是指導政治議程。
歐盟理事會的演變
歐盟理事會在1974年成立,初時是各國領袖溝通的非正式論壇,其後逐漸發展成為定立政策目標的主流組織。根據1992年簽訂的《馬斯垂克條約》(Treaty of Maastricht),歐盟理事會獲得正式地位及作用,就是為歐盟提供推動力和政治指引。
歐盟在2009年修改《里斯本條約》後,歐盟理事會成為歐盟七大機構之一,另外六間機構分別為: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
——歐洲聯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歐洲聯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歐洲中央銀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歐洲審計院(Court of Auditors)
誰代表成員國出席理事會?
各歐盟成員國需要派出國家或政府元首出席,另外歐洲理事會主席(European Council President)、歐盟委員會主席(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亦會列席會議。
假如歐盟理事會談及外交事務,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High Representative of the Union for Foreign Affairs and Security Policy) 將會到場參與討論。
決策過程
歐盟理事會通常會尋求各方共識後才作最後決定,不過在歐盟條約的特定議題上,可以採用一致同意或條件多數決(qualified majority)通過。
一旦需要投票表決,歐洲理事會主席及歐盟委員會主席都不會參與。
理事會會議
根據規定,歐盟理事會在每半年內舉行最少兩次會議,舉行場地是布魯塞爾的歐羅巴大樓(Europa Building)。在這個又稱為「歐盟峰會」上,會議由歐洲理事會主席主持,他亦可以根據情況,要求召開特別會議。
以2016年英國舉行脫歐公投後為例,歐盟曾經兩度召開非正式峰會,商討英國脫歐對策;到了2017年亦兩度「加場」,同樣地都沒有英國官員在場。
在會議流程方面,一般都是由歐洲理事會主席作開場白,概述歐洲議會的觀點。除了剛才提到的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可能會出席外,歐洲央行行長亦會按照會議需要到場。
假如歐盟在短時間不會額外召開會議,下一次的例會將於6月20至21日舉行。
(歐洲聯盟理事會/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