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與逃犯協議 通緝海報在Facebook有1.5萬個like就自首

撰文:吳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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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康涅狄格州托靈頓(Torrington)警方與一名逃犯達成不尋常的協議,只要逃犯的通緝海報在Facebook得到1.5萬人「讚好」, 他就要自首。網民認為協議相當幽默,紛紛幫忙按讚,但專家批評這場「交易」不道德,更會令普羅大眾輕視法紀。

涉案逃犯為29歲的錫姆斯(Jose Simms),他被控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兒童健康、作出虛假陳述及報假案等罪行,由於多次未有出庭應訊而被通緝。

托靈頓警方周三(22日)在Facebook發文指,錫姆斯透過Facebook聯絡他們,並表示只要通緝海報獲2萬個讚就會自首。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協議,只要有1.5萬人讚好,錫姆斯就要自首。警方呼籲大眾讚好帖文、在其他社交媒體轉發,以及提供錫姆斯的行蹤線索。

網民都很欣賞托靈頓警方的幽默,紛紛按讚和分享。不過,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的警察道德操守與程序專家哈伯費爾德(Maki Haberfeld)認為,警方根本不應該與疑犯商討協議,何況是關於Facebook讚好數量。她又指出,錫姆斯利用社交媒體來操縱傳媒和警方,「這件事已變成笑話,大眾會開始將這些犯法行為視為遊戲。」

托靈頓警方發布的帖文現已得到逾1.9萬人讚好,但錫姆斯仍未現身自首。

(紐約郵報/悉尼先驅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