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殺人犯合法「被遺忘」 原因何解?

撰文:張子傑
出版:更新:

德國最高法院日前作出一項重要裁決,容許一名被判謀殺罪成的男子的名稱從網絡搜尋器上消失,到底是甚麼原因導致這個問題?

英國廣播公司(BBC)11月27日的報道指,德國卡爾斯魯厄(Karlsruhe)的憲法法院裁定該名男子勝訴,他涉嫌在1982年在加勒比海一艘帆船上與其他人發生爭執,並槍殺兩名人士和導致多人受傷,當時法院判他終身監禁,但2002年獲准出獄。

《明鏡周刊》(Der Spiegel)1999年在網站上載三份分別是1982及83年的報道,內容包括該名男子的全名,網民可以輕易利用Google搜尋有關內容。他在2009年留意到這個問題,於是入稟法院要求刪除內容,指自己的人權及人格發展被侵犯。

聯邦法院在2012年判該名男子敗訴,指他的私隱不可凌駕於公眾利益和新聞自由上。不過今次憲法法院推翻判決,下令發還重審,而關於他的文章仍可在網上供人瀏覽,但當局可以隨時下令刪除。

「被遺忘權」一直充滿爭議,更導致歐盟與Google之間的糾紛,包括在9月時,歐洲法院裁定Google無須在全球的搜尋器內刪除特定目標的連結,而是純粹適用於歐盟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