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新加坡「打假戰」啟動 當安全與自由難以兼得

撰文:羅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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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於今年10 月2 日正式推出「反假新聞」法案,備受爭議和憂慮。僅在上月底的一周之內,先後有兩人因觸犯該法而被當局要求更正發布內容。然而,兩位當事人迥異的應對方法,顯示了執法上的灰色地帶;新加坡政府繼而要求 Facebook就個別的「不實」帖文發出更正通知,做法更惹爭議。反映了在國家層面,以法例打擊假新聞的複雜性。

新加坡的反假新聞法實際名為「防止網絡假信息與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此法讓政府有權要求社交平台網站移除一些當局認為虛假的新聞或資訊內容。11 月25 日,新加坡政府首次引用新法例,要求反對黨「新加坡前進黨」(Progress Singapore Party)黨員鮑耶(Brad Bowyer)更正一則Facebook帖文。

上月初,他於其個人Facebook上發布了一則帖文,質疑淡馬錫控股(Temasek Holdings)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的獨立性。財政部指他暗示新加坡政府有份參與兩間公司的個別投資決策,認為「其帖文包含了明顯虛假的事實陳述,並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鮑耶事後表示已更改有關帖文,並附帶政府聲明連結,又提醒所有國內政治及社會議題評論人士務必小心謹慎。其後,他在社交媒體上指「會保留提出上訴的權利」。根據法例,上訴人需要先發出更正通知,然後才能提出上訴。若上訴失敗,還可以上訴至最高法院。

新加坡的「反假新聞」新法例屬全球最先行且最嚴厲的假新聞法案。(新加坡政府)

三天後,負責部門「防假辦」(POFMA Office)再度出手,要求新聞網站《States Times Review》及其網站主編陳智祥(Alex Tan)更正一則Facebook帖文。該帖文指,一名揭發執政人民行動黨(PAP)選舉候選人與基督教社群有聯繫的報料者被捕,而作出同樣指控的「國大學生聯合會」Facebook帳戶負責人也受查。當局其後澄清指,選舉舞弊指控不實而且誤導大眾,無人被捕或受查。不願作出更正的人士將面臨最高一年監禁和罰款二萬新加坡元(約11.5萬港元)。

全球最嚴打假法例

新加坡早於今年5月初已開始討論訂立「反假新聞」法案,賦予當局監管網上平台、新聞網站,甚至是私人訊息的權力。雖然,當局強調法案是為了保護公民免受虛假新聞的誤導和侵擾。然而法案所指的「假新聞」定義含糊,加上是全球最先行、最嚴厲的假新聞法案,實際執行情況也值得關注。

根據新法,若個人發布「違反公共利益」假新聞的話,違者將會被監禁最高五年及罰款最多50萬新加坡元(約286萬港元);若透過虛假帳戶或自動軟件程式來發布假新聞,則違者會被罰款最多100 萬新加坡元(約573 萬港元)及最高判處監禁十年。如上述陳智祥的例子,不配合政府命令下架內容、發布更正訊息的平台,也有相應的罰則。

新加坡政府會要求Facebook 等網絡平台向發布假資訊的信戶,發出更正通知。(美聯社)

李顯龍政府表示,有必要通過法律保護國民免受假新聞的侵擾,並讓民眾意識到假新聞的潛在損害,尤其是煽動種族和宗教不和諧方面。當局強調,法例並非針對個人意見或觀點,而是針對虛假內容,以及利用自動軟件程式或在網上透過留言而刻意挑釁別人和使用虛假帳戶,因此不認為言論自由會受到侵害。

法例措辭過於寬泛

不過,有人認為新法例賦予政府過多權力,擔心會進一步威脅公民自由。其中一個受關注的地方是,法例有可能適用於一對一的私人訊息,包括WhatsApp等的短訊內容。私人通訊亦被列入規管範疇,新加坡律政部兼衞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解釋,這類訊息群組可被用作開放平台的「公共傳聲筒」。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亞洲部門副主任Phil Robertson認為監管私人聊天的做法瘋狂:「這真的是朝着老大哥(Big Brother)般的控制和審查方式發展,是對言論自由的直接威脅,亦是全世界應該警惕的事情。」另一主要批評是,法律條文措辭過於寬泛,賦予當局過多的權力來決定資訊真假。國際法律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表示,該法案沒有提供關於「虛假陳述事實」的任何確切定義,也沒有澄清什麼構成「公眾利益」。因此,該法未必能讓公眾有法可依,一般市民容易誤墮法網。

新法實施至今為時尚早,但上述兩宗案例已引起質疑。有別於首案當事人鮑耶在現行法例框架下回應,陳智祥表明不會向不公義的法律妥協,強調網站在澳洲運作,自己也不再是新加坡公民(編按:為澳洲籍新加坡人),不會聽從外國政府的命令或審查要求。新加坡當局隨即向Facebook施壓,要求Facebook對陳智祥的帖文「發布更正告示」,並對他展開調查。至11月30 日,Facebook首度回應,在有關帖文附上更正聲明及新加坡政府相關連結,惟對帖文並未有任何改動。

陳智祥強調自己是澳洲公民,不會聽從外國政府的命令或審查要求。(網上圖片)

由於該法不容許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或境外發布虛假資訊,因此陳智祥所提出的「並非新加坡公民」的說法無法成為開脫的理由。然而,尷尬的是,正如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學者Joshua Ong指出,新加坡無法在海外執行這項刑事法律,意味着陳智祥只要不入境的話,將很大機會避開刑責。

打假法猶如雙刃劍

另一方面,新加坡打假法猶如雙刃劍,恐怕「打假」一萬,自損三千。「最重要的短期影響將是人們會停止在網上分享和評論。」新加坡作家Sudhir Vadaketh認為:「如果人們懼怕談論事情,那麼他們不但會在談論種族或宗教議題時猶豫不決,更會害怕批評政府的一切,也憂於評論新加坡的情況。」同時,頭兩宗「打假」案例均涉及不利政府及執政黨的消息,難免令人覺得「打假法案」實際是政府的政治工具。

新加坡是繼俄羅斯、法國和德國等國家後,近期通過針對假新聞或仇恨言論相關法例的國家。馬來西亞也曾於2018年4月推出反假新聞法案,但因批評聲音眾多,在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上台後不久便由國會表決廢除。至於制定同類打假法的法國和俄羅斯,前者對違法者處以最高一年監禁及罰款75,000歐元(約65萬港元),後者則只最多罰款40萬盧布(約4.78萬港元)。新加坡的罰則明顯較重,因此在國際社會的異議聲音較多。

新加坡的打假新法未知會否影響Facebook等社交媒體和國際傳媒機構在當地的發展。(路透社)

由於「假新聞」孰真孰假存在大片灰色地帶,法案不僅有機會影響個人,還將影響到像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社交媒體及新聞平台,以及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的BBC、《華爾街日報》、路透社等國際媒體。雖然Facebook和Google均表示支持監管假新聞,但對法律的部份細節感擔憂。Google 更警告當局,過於嚴苛的管制可能妨害該國成為區域數碼創新中心的計劃。有分析指,新加坡若未能適當拿捏新法,長遠恐令社交媒體等通訊平台淪為國家的宣傳工具。甚至亦可能嚇退Facebook等社交媒體巨擘和國際傳媒機構,影響國家聲譽。

即使沒有新法案,新加坡本身已有眾多規管個人以及政黨組織網上言行的相關法例,如《廣播法令》、《互聯網行為守則》、《影片法令》等。因此,新法能否在保護公民受到假新聞侵害和避免政府濫用法例打壓資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一段時間的關注點。

李顯龍政府此際推出法案,被質疑左右選舉輿論。(美聯社)

選舉最快明年舉行 時機格外敏感

新加坡早前宣布,李顯龍已成立選區範圍檢討委員會,意味大選很快舉行,外界估計時間最快是明年第一季。面對李家內訌,加上鄰國馬來西亞去年實現了史上首次政黨輪替,或有機會影響執政黨PAP的得票率。有意見認為,新法正好配合在選前加強控制網絡輿論。

Phil Robertson說:「因為這是政治驅動的。政府將要舉行選舉,人們感到擔心。新加坡通過這項法律,將自己變成『決定什麼是在互聯網上正確』的話事人。」

上文節錄自第191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2月2日)《兩度援引新例促更正臉書帖文 新加坡被批藉法律消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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