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脱歐大限迫近 約翰遜為「準時達標」扭盡六壬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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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脱歐期限在10月31日屆滿,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堅持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如期離開歐盟,並相信可以與布魯塞爾方面達成協議,避免出現硬脱歐情況。不過國會則感到憂慮,以立法方式禁止硬脱歐,規定國會在10月19日未能通過脱歐協議,約翰遜屆時去信歐盟,要求延長期限(即《彭浩禮法案》Hilary Benn act)。

約翰遜表明他會遵守法律,但不會申請延長期限。這兩句說話看似互相矛盾,但到底約翰遜可以有什麼招數,才可以做到準時與歐盟分手的承諾?當中可能不乏一些「古惑」招數。

1. 食言策略

約翰遜企圖以國會休會方式實現硬脱歐,但被法院裁定違法。有份參與打贏這場官司的律師莫姆(Jolyon Maugham)表示,脱歐法有個弱點,就是若國會在10月19日或之前通過脱歐協議,要求延長期限的責任就會失效。

莫姆稱,要認可脱歐協議和避免硬脱歐前,必須符合多個先決條件,其中國會要在10月31日前通過落實脱歐協議的法律。他指國會可能在10月19日前通過脱歐協議,約翰遜就沒有去信歐盟的責任,但落實協議的法律卻被國會否決,屆時英國就可能被迫硬脱歐。

英國10月31日的脱歐期限迫近,但到底是去是留,甚至是以甚麼方式離開,至今仍然充滿變數。(路透社)

2. 利用歐盟否決延長要求

英國政府可以遵守法律字面上的內容,卻不遵守其精神,即是向歐盟提出延期,但又尋求對方拒絕。要達成這種手段,約翰遜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A. 另外致函:法律列明首相必須去信歐盟申請延長期限,但英國多間傳媒報道指約翰遜考慮再寫另一封信,稱英國政府不想延遲脱歐。不過有法律專家認為這個方式可能被視為違法。

B. 否決要求:延長脱歐期限須要獲所有歐盟成員國一致同意,有議員提議英國可以自行否決要求,或遊說其他友好成員國如匈牙利「代勞」。

C. 「攬炒」戰術:《每日電訊報》引述首相府消息人士指,英國政府可能會以一切方式破壞延長要求和時間,例如在歐盟表決重要決定時投反對票,影響歐盟運作。該名消息人士表示,只要大家發現英國的「攬炒」舉動,歐盟就很大機會不願意批准延期。

英國首相約翰遜一直主張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如期於10月31日脱歐,因此他正尋求不同方式達成目標。(路透社)

3. 矛盾法律

雖然國會通過《彭浩禮法案》,另一條法案《退出歐盟法案》(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Act)卻列明英國將於10月31日脱歐,但未知兩者的優先權次序。

保守黨脱歐派議員卡什(Bill Cash)26日在國會提出這個問題,指兩者明顯有衝突之處,因此有需要釐清到底這兩條法律之中,哪條才有話事權。

英國政府多次表示會遵守「法律」,但沒有指出哪條法律,換言之,約翰遜可能會稱遵守如期在10月31日離開歐盟的法律。

英國工黨議員彭浩禮(Hilary Benn)提出法案,要求約翰遜在國會10月19日未能通過脱歐協議,就要去信歐盟申請延長脱歐期限至2020年1月31日。(路透社)

4. 無視法律

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曾公開呼籲約翰遜無視法律,成為脱歐「烈士」,假如成事,約翰遜就會被控藐視法庭而面臨牢獄之災。

有反脱歐人士入稟蘇格蘭法院,要求強迫約翰遜向歐盟延長留歐期限。莫姆表示,最高法院可能在10月中有裁決,他認為如果約翰遜堅拒提出延期,這批原訴人可能會要求法院代表約翰遜向歐盟要求延期。

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呼籲約翰遜成為脱歐「烈士」,強行帶領國家如期在10月31日脱歐。(路透社)

5. 還有其他方法嗎?

英國政府可能尋找其他法律漏洞,例如脱歐初級部長杜德治(James Duddridge)認為,工黨議員金諾克(Stephen Kinnock)的修正案有缺陷,該修正案規定延期應用於表決上任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的脱歐協議,杜德治質疑其成效。

而他被問到對《彭浩禮法案》的看法時,稱政府會尋求法律意見,意味約翰遜可能會為此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