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受賄逾億被起訴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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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家星的起訴書被公開。他被指控非法收受價值逾億人民幣的財物。

起訴書顯示,2004年至2009年,張家星利用擔任天津市塘沽區區長的職務便利,為天津3家單位,在非法修建高爾夫球場、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等事宜上提供幫助。

2006年至2009年,張家星直接或者通過其弟張家月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100077.48元。其中,張家月夥同張家星索要、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928074.48元。

公開資料顯示,張家星出生於1953年2月,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21歲任塘沽區新城公社武裝部幹部、團委專職副書記。此後的仕途一直未離這裡。

2009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復濱海新區行政體制改革方案,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此後,張家星被選為濱海新區黨工委副書記。2010年1月,履新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5年4月24日,張家星被查,3個月後被「雙開」。其落馬時,還是天津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雙開」通報當時指出,張家星大搞權錢交易、瘋狂斂財,支援和放任家族經商斂財牟利、與民爭利的典型。此外,他在土地出讓、土地規劃修改、容積率提高等方面為不法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收受賄賂。

(人民檢察院信息公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