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辦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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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地,電訊用戶以往若想轉用其他服務商,必須捨棄現有手機號碼,更換新服務商特有號段的號碼。
11月11日,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其中要求電訊商應為用戶提供高品質的攜號轉網(即攜號轉台)服務,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辦。

內地發新規允電訊用戶攜號轉網。(視覺中國)

上述規定要求,電訊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電訊商不得干擾用戶自由選擇,不得採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手段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訊服務品質。

內媒分析指,如今允許攜號轉網,將極大降低用戶轉用服務商的門檻,電訊商們將面臨更為激烈的服務競爭環境。

據悉,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3間電訊商上周六(9日)已在上海完成攜號轉網系統的建設改造,周日(10日)開啟試運行,為11月底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做好準備。

而攜號轉網工作推進將分為3個階段:9月20日前,天津市、海南省、江西省、湖北省、雲南省5個試點省份完成試驗,正式提供服務;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個省份的攜號轉網服務上線試運行;11月30日前,全國範圍內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