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前總理貪污罪名成立 被判監7年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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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前總理謝里夫(Nawaz Sharif)周一(24日)被當地法院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判處入獄7年及罰款2500萬美元。他否認指控,認為自己是受到政治打壓。

伊斯蘭堡反貪污法院的判決中提到,曾經三度擔任總理的謝里夫無法證明他在沙特阿拉伯擁有的鋼鐵廠資金來源,根據巴基斯坦法律,有關行為被視為貪污行為。謝里夫早前遭最早法院下令禠奪權力後,亦遭同一法院裁定他在倫敦買入大宅屬貪污而被判10年監禁,但他在9月獲准保釋上訴。

反貪法院上周四(20日)就謝里夫兩宗貪污罪行舉行審訊,除了沙特鋼鐵廠一案外,另一項有關投資公司的罪行被判不成立。

謝里夫一直否認指控,批評官司背後有政治動機,他指軍方和司法機構聯手打壓,令自己無法重回政治舞台。他的繼任人、前總理阿巴西(Shahid Khaqan Abbasi)到場旁聽後表示,謝里夫將會上訴,而支持者亦會以和平方式示威抗議。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