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同意押後脫歐 如協議未能在英過關 4月12日或成硬脫歐日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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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峰會周四(21日)起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其中重點議題為處理英國押後脫歐的申請。經過長時間會議後,歐盟27國終於達成共識,同意延遲脫歐期限,最後脫歐日期將取決於英國國會能否通過脫歐協議。如協議未獲通過,英國需要於4月12日前決定未來方向。

經過七小時漫長的會議後,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宣布歐盟27國就英國提出延長脫歐期限達成一致共識。

歐盟公布會面結果,提出兩部分的方案。如英國下議院下周通過脫歐協議草案,歐盟容許英國押後脫歐至5月22日。但如協議未獲通過,英國須於4月12日前決定未來方向,包括是否參與歐洲議會選舉。如英國參與選舉,歐盟或會容許押後脫歐更長時間。

歐盟重申,不會就雙方於2018年11月同意的脫歐協議重啟談判,任何單方面的承諾、聲明或行為必須符合脫歐協議的內容。歐盟同時亦會繼續為任何可能結果作準備,包括無協議脫歐。

圖斯克與英國首相文翠珊會面後出席記者會。他表示,文翠珊已同意歐盟的提議,並指英國仍然有不同選項,包括有協議脫歐、無協議脫歐、長時間押後脫歐以及撤回《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Article 50)。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