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蔡英文:望港府盡快將陳同佳及相關證據交給台灣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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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洗黑錢案刑滿,23日上午已出獄,並表示願意赴台灣自首。但他要以什麼形式到台灣、什麼時候到台灣,卻引起台港兩地的爭論。
台灣總統蔡英文今日(27日)出席活動時,再次回應陳同佳擬赴台自首一事。她強調,陳同佳是被通緝,依當地法律只有「逮捕」而沒有「自首」;同時指出,希望港府盡快將陳同佳及相關證據交給台灣。

蔡英文表示,希望港府盡快將陳同佳及相關證據交給台灣。(資料圖片)

蔡英文接受傳媒採訪時,重申台灣從頭到尾講的就是對陳同佳案的管轄權問題、對當事人司法正義的問題,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處理。

她說,本來預期香港政府或許願意考慮行使司法管轄權,但是香港不願意,既然由台灣政府行使管轄權,就應該按照台灣的法律。在台灣行使司法管轄權上,陳同佳已經是被通緝的疑犯,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而這不是什麼障礙,就是依法行事、法律的要求,台灣行使管轄權上必要遵守的法律。

蔡英文續指,此事已由台灣司法機關接手,請香港按照台灣的體制、台灣的法律辦理,既然香港政府決定不行使司法管轄權,希望盡快把人跟相關事證交給台灣,讓刑事追訴跟未來審判有充足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