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對談】陳景輝x黃浩銘x林朗彥 ——告別「少年英雄」(一)

撰文:陳澔琳 戴耀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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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一夜之間冒起,帶領群眾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年後,他在旺角騷亂因暴動罪與襲警罪罪成,判囚六年。這場始於前年大年初一的騷亂,迄今91人遭檢控,28人被定罪,10小時的騷亂,換來以年計算的監禁。回顧香港近年的抗爭運動,參加者陸續被捕繫獄,社會運動應如何走下去?《香港01》邀請曾為 80 後反特權青年等組織成員的時評人陳景輝,與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談談對社運的沉澱與想像。此為《社運對談》專訪報道之一

回顧香港近年的抗爭運動,參加者陸續被捕繫獄,社會運動應如何走下去?(資料圖片/陳焯輝攝)

「你不是支持他們所做的事,你只支持他的肉身——就是青年。我們的『英雄』,我覺得需要加上一個括號,我們香港近十年盛產的是『少年英雄』。」陳景輝一語道出問題核心。近年來,社運的中心由論資排輩,轉移到年輕的面孔上,如2012年憑反國教走入政治運動的黃之鋒、雨傘運動的學聯五子、旺角騷亂的梁天琦,連在記者眼前的三人,也是從青少年開始投身社運。他們在一場又一場遊行集會中擔當領袖角色,憑着青春賦予的魅力及學生身份帶來的政治光環,統領群眾。伴隨「社運英雄」而來的,是個人凌駕集體的情況。領袖的決定無法討好所有人,於是有人主張「拆大台」,要求聆聽群眾意見;甚至有人批評站在台上的人為了個人名聲而「逞英雄」,忘卻公義。

八十後的陳景輝早於青年時便投身社運,曾參於保衛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反高鐵及保衛菜園村等社會運動。(高仲明攝)

黃浩銘加入社民連已十個年頭,在大大小小的抗爭活動中總會看到他的身影,他認為在社運裏,個人英雄主義可免則免:「我好反對英雄主義,我喜歡集體主義。我反對那種高舉自發、零散、個別的抗爭行動,你這樣做,不會有組織,也不會有力量。」他指出,在群眾運動中,當有人採取較激進策略,沒有與他人研判安危、被捕風險或個人可付出程度,只一味向前衝,後果卻要由所有人承擔。2014年6月,在反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示威中,黃浩銘阻止示威者用鐵馬衝擊立法會大閘時說「村民唔係咁諗」,結果因「阻人示威」而被冠上「村長」之名。儘管被人揶揄多年,他未曾後悔:「如果我不頂着鐵馬,那時會否演變成暴動?我真的不知道。當時有人罵我維穩幫警察,其實我不是;現在回想起,那些搬鐵馬的人最終沒有被起訴被拘捕,沒有與我們一起被判囚13個月。(入獄)是不是他們想要的呢?如果你說『別理我』,那你便自己承擔。據我所知,他們只是一時意氣。」

旺角騷亂一路伴隨着沉重的責任及倫理問題。(資料圖片/陳焯輝攝)

在這背景下,組織及責任討論更形重要。陳景輝認為大眾應反思標榜英雄主義、犧牲以及不斷升級的抗爭邏輯的恰當性,「大台固然可變得更加開放及民主,但有組織的社會運動是非常重要的,而不是講求無底線、自發,大家做事不會為對方負責。」事實上,由抗議水貨客的「光復行動」開始,到「後雨傘」以來最大型的無底線、無大台運動——旺角騷亂,一路伴隨着沉重的責任及倫理問題。「光復行動」的點錯相、旺角騷亂的誤傷途人及記者,當中責任問題明顯不過,但甚少人正視。陳景輝慨嘆好人難做,當指出問題及呼籲眾人理解責任,便被冠上維穩之名:「當時身邊許多朋友也分享一篇《不要再鬧右膠》的文章,叫我們別談運動的倫理及責任,要試着理解他們為什麼走出來。但其實兩個問題都需要理解。」

黃浩銘曾阻止示威者用鐵馬衝擊立法會大閘時說「村民唔係咁諗」,結果因「阻人示威」而被冠上「村長」之名。(高仲明攝)

黃浩銘補充,除了責任,當中還多了一份盲動冒進,「因為你什麼都說做了先、不用理。負責任的人是不會這樣的。」陳景輝想起以梁天琦為主角的紀錄片《地厚天高》有這樣的一幕:梁頌恆說要過對面海,但很難一步登天,每人只鋪幾格磚,如果無退路只能跳海,讓後來的人繼續鋪下去。陳景輝直言:「他們那種以死相搏、召喚犧牲、不要想那麼多、衝了才算的意識形態,就是與責任對立。」

編按:黃浩銘於片段(02:15-02:20)提及2016年反釋法遊行,梁頌恆早離開現場一事,黃浩銘及後承認不符事實,在個人社交網站予以澄清。

上文節錄自第116期《香港01》周報(2018年6月19日)《社運對談 — 告別「少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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