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表演】自由還是監管 街頭表演究竟屬於誰?

撰文:張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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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表演者Vincent也參加了「我城我故事」藝術節的座談,同時為文化研究者的他認為,「唱歌是一種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如果一味禁止,這種自由似乎被扼殺了。正如麥海珊在《在浮城的角落唱首歌》中展現的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廣場唱歌的人們,她希望最終「廣場屬於人民,而非管理員」。此文為街頭表演系列報道之三

雨山後來一直在尖沙咀文化中心門口的廣場表演,因為那邊暫時不會被驅趕,卻不允許收費,而且要事先和管理員登記名字信息。她說,曾經遇過被警察或管理員驅逐的情況,那時只能悻悻然離開,重新尋找可以唱歌的地方。Nicolas和CL回憶早在2012年於天星碼頭表演時,人很少,從未試過被驅趕,但是,「愈來愈多新的樂隊加入,偶爾有鬥音量對抗發生,這就會引起別人投訴。」

回看2018年8月,旺角行人專用區被取消後,曾經聚集在此地的表演者們被迫轉移到其他地方,卻處處碰壁,甚至還出現遷移到尖沙咀碼頭表演卻與該處原有的表演者發生衝突的事件。亂象在街頭上演,表演者們無奈,也不知所措。如何有序利用公共空間?對於物盡其用的港人來說,是街頭表演面臨最大的問題,而盡快落實監管似乎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街頭表演者如果不再在街頭的話,還是「街頭表演者」嗎?(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Back to busk的另一名成員Eric憶述:「我們大約2015年開始玩busking,當時主要在尖沙咀或者中環碼頭玩,表演者還不算太多,所以大家可以有各自空間,自律地表演,也不會跟其他表演者距離太近,所以曾經的氣氛是不錯,也會聚集不少的人群欣賞。」

他表示,「自政府廢除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後,演出的生態環境改變,在旺角的街頭表演者開始聚集尖沙咀甚至中環,空間少了,爭執多了,有不自律者更會把音量調大,令大家不再享受這件事。可以的話,嘗試疏導各街頭表演者去各區指定位置表演,或參考發牌制度,才可令街頭藝術文化正面發展。」

上海是內地第一個由專業機構給街頭表演者頒發許可證的城市。早在2014年街頭表演在內地方興未艾之時,上海演出行業協會在100名街頭表演者中選出8名有資質的表演者,允許他們在當年10月25日起正式持證在街頭表演,擁有為期一個月的試行階段,按照「持有證書、規定地點、指定區域」的要求進行表演。如今,五年過去了,效果似乎不錯,也助上海打響城市文化品牌。據新華網報道,截至去年底,上海持證的街頭表演藝人已經達到了120餘人。

上海的街頭表演很早接受監管,效果不錯。(視覺中國)

在上海街頭表演口風琴有三年經驗的老余聽到香港街頭表演者的境遇後,直言上海的公共空間相對較大,並且市民還處在對街頭表演充滿新鮮感的狀態,很少有人會想到去投訴,政府監管措施果斷,也變相保護了街頭表演者的權利。他覺得在這樣監管友好的環境下,儘管看似被規管,他們還是擁有更多一點點的表演空間和自由。

香港目前有兩處地方是可以合法申請牌照進行表演的,分別是沙田大會堂廣場和西九文化區。其中,沙田大會堂是2010年推出「開放舞台」計劃後僅存的一處場地,而西九文化區在2015年推出了「街頭表演計劃」,原意是讓市民與表演者在共享空間中一起享受藝術,惜計劃推出至今,響應者卻寥寥無幾。

西九文化區的街頭表演計劃參與者寥寥無幾。(西九文化區官網)

對於一些街頭表演者來說,把街頭表演束縛在條條框框中是一種毀滅性破壞。CL說街頭表演就是一種即興的表演,當你走在城市的街頭,不經意間聽到轉角傳來的音樂聲,這才是街頭表演的真義。倘若如同西九文化區那樣,成為一個規劃項目,就喪失了街頭即興演出的感覺,「街頭表演就應該存在於街頭,而不是一個被安排好的區域。」

雨山則認為,「對於西九文化區,我覺得它的招募計劃讓大部份表演者處於比較被動的狀態。我們報名之後,要等待被別人挑選,而不是自己主動選擇是否歌唱。」蘇春就曾參加過西九文化區的「自由約」活動,但是他認為那裏成為了一個有錢人觀賞藝術的表演區,他還是寧願自己尋找合適的表演場地。

蘇春就在講座中無奈地說,政府可以將平民化的旺角街頭作為一個實驗室,即使把之前的規定推倒重來也好過殺街。他也支持發牌,卻不贊成把場地劃分得如此死板,這就不是真的屬於街頭的表演了。

街頭表演最終走向何處?倘若矯枉過正,會使其失去原本的味道,那麼,不監管是否又會導致縱容乃至失控?時下的矛盾很大一部份就是在探討監管的尺度間來回拉扯。正如雨山所說,街頭表演者要懂得分寸,要有自覺性,學會尊重公共空間中人人平等的權利,才可以讓街頭表演進行得更加暢順。

街頭表演屬於街頭,而不是被劃分好的區域。(西九文化區官網)

CL則不斷強調quality(素質),說現在一些表演者都不明白太過影響別人是不好的。「發牌至少可以控制表演者的素質,儘管會失去多元化的表演者,並且有了監管機制的表演,一些自由發聲的權利就被束縛。」這樣看來,似乎尚未有完美的解決方案。

世上本無雙全辦法,街頭表演這樣在民間野蠻生長的藝術原本需要自由,但也會因為過度自由而失去自由,嘗試並思考如何去給這些小眾藝術一些空間發展,才是城市管理者們真正需要思考的。

林國偉分析,如若讓街頭表演者們自下而上地組織監管,例如自發地成立一個自我監察組織未必是壞事,但是,比較擔心這些小範圍組織濫用權力,被少數人操控,最後仍舊沒能解決衝突。

他認為,用頒發許可證的方式去監管,雖然可以控制數量,但的確也會喪失其即興、自發表演的本質。

(視覺中國)

雨山在街頭表演之餘還參加大大小小的唱歌比賽;Nicolas和CL仍舊在做自己的本職工作,但也時不時擔任音樂比賽的評委,組織自由音樂者參加商業表演;Back to busk還在街頭唱歌,不久前,他們在Facebook主頁上貼出海報,宣布自己最新的演出行程和地點。

另一邊廂,「殺街」帶來持續的爭議還在發酵,並且伴隨着西九文化區的逐漸完善,表演場地被強制集中,或許會成為很長一段時間中街頭表演者和城市管理者的拉鋸戰。

旺角行人專區如今變成一條與尋常商業街無異的街道,時代廣場門口最常見的是大大小小的商業展,街頭表演者們歌唱的地方悄然發生改變。

以上種種問題,人和城市的困境,如今發展到這一步,似乎在提醒管理者們,或許停下追逐利益的腳步,去傾聽一下大眾的聲音。當街頭表演真正融入城市血液,而不是成為管理者們用來裝飾城市門面的工具時;當公共空間可以擁有無數多元化的使用可能時,城市會不再沒有屬於文化的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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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66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10日)《把藝術融入城市血液 街頭表演:在自由中發聲》,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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