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社福】香港社工督導︰落實念受制社會環境,非人的問題

撰文:歐陽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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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的工作除了跟進個案以外,還有籌組小組及團體活動、社區工作、外展服務、政策分析等,並可按服務群體的需要倡議政策,但這些項目背後更重要的是彰顯社工認同的價值,幫助服務使用者。在香港,社工一般得到市民的認同,肯定他們的專業性和對社會公義的追求。然而,在內地而言,有些社工普遍認同的價值未受重視,或是難以推行。自2010年起到內地擔任社工機構的督導及顧問的黃國基表示,社工須優先維護服務對象,對他們予以尊重,以他們的利益為重。「他們的需求可能和政府的政策相反,香港的社工或會反對,指摘政府做得不好。但在內地,社工可能要跟對象說他們不可以這樣想,在政治環境、文化規限下,有些事情是受限的,有些會涉及社工本身的基礎理念。」此文章為《粵港社工十年交流記》系列報道文章之五

【大灣區.社福】香港督導看內地限制︰NGO難做到獨立自主

黃國基認為,在內地有些社工概念受限,難以實踐。(歐嘉樂攝)
不是說內地的社工沒有公義或正義感,他們也知道這些概念,只是社會制度不容許。縱使他們知道,但社會環境有限制,所以他們的流失率很高,這是其中一個原因。
資深社工黃國基

事實上,個案工作、社區工作等各項服務的重點,在於實踐服務背後的理念。2014年,國際社會工作者聯會和國際社會工作教育聯盟在周年大會通過社會工作的定義︰作為一個以實踐為本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社會工作推動社會改變和發展、社會凝聚、人民的充權及解放。社會公義、人權、集體責任和尊重差異等原則是社會工作的核心。基於社會工作、社會科學、人文和本土知識的理論,社會工作以聯繫個人和組織去面對人生的挑戰和促進人類的福祉。上述定義適用於全球及地區層面。

說到在內地做社工,黃國基一再強調並不是想說這是內地人的問題,也不是想說內地政府的不是,只是在現況之下的確限制了如何落實社會工作。「不是說那邊的社工沒有公義或正義感,他們也知道這些概念,只是社會制度不容許,縱使他們知道,但社會環境有限制,所以他們的流失率很高,這是其中一個原因。」

和內地社工接觸多年,他認為當地也有很多有心的社工。(受訪者提供)

他又提到居民參與和服務對象充權這些實踐概念,「在內地若居民參與度太高、太充權,在個人事務或是社區事務發聲太多,不會被視為好事,在內地街上拉橫額抗議也近乎不可能,兩者是互相違背的。」居民參與可以有很多類型,但若要在內地表達反對意見或進行倡議,會比在香港困難得多。

「當他們(內地社工)愈是投入到這個專業,可能會愈發現和他們的想法不一樣,香港(社工)也有這種情況,但程度沒有那麼嚴重。」黃國基認為,現時內地仍然有很多範疇的工作可以讓社工參與,比如解決家庭糾紛、小朋友學習問題、親子教育等,這些工作正在發展當中。

除此以外,內地還有一些制度會造成無形的掣肘,例如社會信用制度,民眾的日常行為會被信用評分,以做到「褒揚誠信,懲戒失信」。黃國基說,在內地如果曾接受過強制戒毒,身份證便會記錄他是曾吸毒人士,他找工作時老闆會知道,令他被貼上標籤,影響社工的輔導工作。

內地的社會信用制度深深影響着當地人的生活,有人因企圖藉醫療糾紛獲取非法利益,面臨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等的懲處,這制度也影響着社工能幫助他們的程度。(資料圖片/VCG)

助緩解民怨 角色如排氣塞

還有,內地民眾普遍對社工的認知及信任不足,仍有民眾未能相信社工是獨立於政府部門。黃國基說:「在內地做社工比在香港難,原因不是能力或是概念不足。現時他們的(社會工作)發展較為落後也是合理的,他們的發展只有十年。」

「雖然我不完全同意內地一些社會工作方向,對他們來說社會工作固然是一個助人的行業,但同時也是社會管理的工具,講求『社會管理創新』。他們很多文件會說如何共治、協助管治,用內地的說法就是維穩的成分很重,但其實香港也有。」他說,社工提供一個渠道讓民眾可以宣洩不滿,民怨便沒那麼容易爆發,能帶來政治穩定,或改善某些事情。社工有時像個排氣塞,幫助人們把不滿或是困難宣洩出來。

社工提供一個渠道讓民眾可以宣洩不滿,民怨便沒那麼容易爆發。在香港的社工同時會就不公義的事件站出來,在內地則相對困難。(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有時我說笑道,用社會工作去維穩比用武警更好,現實上這些工作也幫到部份人。」他說有時候會透過對話讓內地的同事認識到自己的限制,他們要想的是在限制下可以做什麼,多於他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是政治現實。「有些事情他們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制度改變前他們做不到,他們沒能力勉強。」

黃國基說暫時仍未想過何時不再參與督導工作,本來已經退休了,後來又回到信義會做兼職,也繼續回去內地。「我仍肯定社會工作在任何的政治背景下仍有它的功能,在內地只是一個起步。如果我們相信自己可以協助內地,我們是否願意去接受這樣的工作?這其實跟融合、大灣區沒什麼關係。」

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在社會工作的範疇着墨不多。(歐嘉樂攝)

對於大灣區綱要提到的兩地社工資歷互認,黃國基說自己是疑問多於反對。他反問:現時的制度是否不妥當?為何要用政府的力度處理專業自主的問題?有哪些人會希望互認制度?他說,很多香港的同事都沒想過上大灣區做社工,其中一個直接的原因是收入相差很遠,雖說香港整筆過撥款下也有很多限制,但他們很難接受內地只有約3,500至4,500元人民幣的月薪。「我們上去做督導,不需要有內地社工師的資歷,只要求有香港的資歷,所以內地政府也能看到(兩地的)差別。」

雖然這麼說,但黃國基表示自己那一代仍關心內地,希望用自己的能力參與內地發展。「我的專長就是做了三十多年社工,如果我可以幫到他們一小部份,我也是樂意的。」他看到香港多年來的督導經驗對內地有幫助,內地仍需要這些工作。他認為社工界不介意多做交流、互訪,但實際的資歷互認,在此刻和短期內實在未能實現。

上文節錄自第167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17日)《粵港社工十年交流記》專題報道中的《香港督導看內地社工 理念實踐VS制度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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