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一】上樓三路不通 擺脫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頭

撰文:歐陽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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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可歸、過得一天算一天、家當都得朝拆晚躺,這並非無家者自己選擇的生活,他們說是逆來順受。近年樓價房租高企不下,香港的無家者愈來愈多,他們被社會邊緣化,縱使有人願意伸出援手,給予溫暖和溫飽,但更多的是漠不關心和嫌棄鄙視。從有家到無家的經歷,每個無家者都不盡相同,但共通的是,他們都背負着各種負面標籤,社會制度亦或多或少漠視了他們的需要。一日露宿,不等如一世都要露宿,但我們的社會和政府,有盡到責任協助他們重新站起、自力更生嗎?不少人把無家者問題過度簡化為房屋問題,認為只要讓他們有瓦遮頭,一切便迎刃而解,但事實是如此嗎?本專題從社會政策、自我形象建立、社工或社區資源支援等不同層面,探討在驅趕迫走及協助改善生活之間,除了旁觀及冷待外,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一群體,如何真正改善露宿者的處境。

「好天曬,落雨淋,逆來順受啦。」阿輝在約七、八年前開始露宿街頭,那麼長時間以來,他說自己沒有多想什麼,只是有一天過一天,「今日唔知聽日事」。沒有親人,沒有居所,就算有朋友也幫不了多少,「要適者生存。」阿輝總是言簡意賅,兩三句就答完一個問題。

縱然居無定所,但仍有工作,阿輝在食堂做樓面,每天工作六、七個小時,下班就在附近葵芳一個街市上面的公園休息。那麼多年了,阿輝早已適應露宿的生活,也習慣了旁人的目光和指指點點。後來,外展社工找到了他,並持續探訪,幫他申請了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的宿舍,至今已入住三個月了。

阿輝現時住的無家者宿舍約有十多人共住一房,有助於他們適應群體生活,重新融入社會。(高仲明攝)

根據社會福利署去年12月公布的最新登記數字,現時全港有1,270位無家者,阿輝是其中之一。和2013年的718人相比,無家者人數增加了77%,但實際數字可能更多,因為社署的數字只是靠社福機構的自願登記。這數年間,政府用了很多方法阻止無家者露宿,如驅趕他們、把他們的家當視為垃圾沒收處理,圍封改建露宿地點等,既無助改善無家者的處境,也沒有減少他們的數目。

無家者被貼上很多負面的標籤,甚至有人認為他們只會攫取社會資源。然而,無家只是一個狀態,並非永遠無法脫離的處境。從無家到有家這過渡期間,需要的又何止是一個居所?

很多無家者跟阿輝一樣,並非懶惰不工作,才會露宿。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外展社工表示,近五至六成露宿者都有工作,但薪金不足以應付月租最少4,000元的劏房單位,加上個人問題或社會保障不足等原因,才會令他們選擇露宿。換言之,他們當中有很多人即使努力工作,也未必能擺脫露宿困局。

由有家到無家,不一定全是個人原因,也可能與社會問題有關。(高仲明攝)

無家並非全因為懶 上樓三路不通

政府現時仍沒有就無家者訂立安置或是友善政策,社會福利署雖然有資助社福機構提供臨時及短期的宿舍,但相對於現時逾1,270名無家者,這些資助宿位只有222個,即使加上社福機構自負盈虧營運的四百多個宿位(表一),仍僅佔無家者總數約一半。

政府多次回覆立法會議員的相關查詢時指,資助的宿位平均入住率約為80%,因此暫時沒有計劃增加宿位,但指社署會因應社會環境的轉變,密切留意宿位的供求情況,並定期進行服務規劃。然而,入住率未爆滿,是否代表現有的宿舍能滿足無家者的需求?

近年來,愈來愈多無家者選擇到24小時快餐店過夜,社協在去年底至今年初曾就此進行研究,發現當中約四成人曾租住私人樓宇的板間房或床位,居住時間中位數是半年,大部份人再露宿的原因是租金太貴(佔收入近六成)及住所環境過於惡劣,調查又發現,無家者平均再露宿次數由2013年的2.8次增加至2019年的4.16次,情況變得嚴重。

服務了無家者約二十年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認為,社署在處理無家者的政策上仍然沿用二十年前的標準,很不合理,「二十年前,1,000元也可以租到床位,但二十年後租金指數升了93%,要1,800至2,000元。」他直言,現時無家者要上樓是「三路不通」─上公屋遙遙無期;想租私樓又難以負擔昂貴的租金;即使有能力租板間房或床位,卻往往因為環境惡劣,特別是夏天時木蝨爆發,被迫回街頭,再次露宿。

為什麼一方面政府的資助宿位並未爆滿,另一方面卻有那麼多無家者寧願到快餐店過夜或再露宿?當官員在立法會被問到有否研究無家者不願入住宿舍或收容中心,以及入住後再次露宿的原因時,政府只回應稱,社署沒有備存相關原因,也沒計劃進行相關研究或檢討。

政府服務杯水車薪 漠視真正需要

不少人認為,無家者一旦獲政府提供社會福利,便會養成依賴的習慣,無法自力更生。然而,社署提供的數字顯示,由社署資助的三隊露宿者綜合服務隊在2018/19年度共協助204名露宿者脫離露宿生活,反映無家者在獲得支援下,有能力甚至更容易重過新生活。露宿只是一時的狀態,而非無法扭轉的困局,在這個無家可歸的過渡期間,無家者需要的,是一個讓他們能逐步重建自信的機會。

很多人把無家者的困境簡單地歸納為房屋問題,以為只要「有瓦遮頭」,就能助他們脫困,但事實並非如此。無可否認,臨時及短期宿舍是最快能幫助無家者擺脫露宿困局的地方,但現時政府資助的宿位有限,又限時限刻規定出入時間,亦未必有社工跟進及協助他們解決個人困境。此外,約六成宿位限住六個月,部份住宿時間更短,難以讓無家者梳理個人問題之餘,能儲夠錢出外租房。

部份社福機構自負盈虧營運的無家者宿舍亦存在同樣的問題。阿輝曾在仁愛傳教修女會的仁愛之家居住,那裏一天開七至八個小時,晚上八點前要回去,早上一早又要離開,宿舍不開放時,部份因健康及精神問題而暫時未能工作的無家者,也不知到何處流連。阿輝住了三個月就忍受不了,回到街頭繼續露宿。

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社工及宿舍督導何偉圻指,除了一個可以睡覺的地方,無家者要走出困境,還需要綜合性支援的住宿服務。他認為,探討無家者這個議題時,應以協助他們發展為本,而非着眼於有沒有無家者或有多少無家者,不管是協會內的宿友或他們探訪的露宿者,「他們本身有一些能力,當他們發現自己可以影響他人時,就會有想改變的動力。」

有不少無家者需要的是空間去疏理個人的問題,再逐步重建自我,單是提供住所,無助他們走出困境。現時有非政府機構提供人性化的綜合支援住宿,但卻未必是政府資助的宿舍所能提供的協助,這種綜合性支援如何幫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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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70期《香港01》周報(2019年7月8日)《擺脫露宿生活 不只是有瓦遮》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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