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指物論〉:沒有角的牛,沒有牛的角丨周九泉

撰文:周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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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先生對中國哲學的洞見可謂前無古人,但《公孫龍子》中的〈指物論〉卻令他「舉手投降」。他很謙虛,恐怕自己解錯,故不作強解,〈指物論〉因而成為了他學術上的一片留白。開始之前,先讓我先意譯公孫龍的〈指物論〉。

〈指物論〉全文意譯(以「牛」和「一對角」代入「物」和「指」)

 

公孫龍: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譯:我們要透過一對角來認知牛,但那一對角並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對角」。)

 

論難者: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

(譯:既然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牛便不可以被稱為牛了。這種不存在的「一對角」是全世界都是如此的,那麼牛又怎會透過一對角來被我們認知呢?這種「一對角」是世上沒有的,而牛是世上有的。把世上有的牛,視為世上沒有的「一對角」,這是不可以的。)

 

公孫龍: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非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譯: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因而牛不可以被稱為「一對角」。因為不可以被稱為一對角,所以牛不是一對角。不是一對角,就是說我們要透過一對角來認知牛。同樣地,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因而牛不可以被稱為「不是一對角」,但這不是說有牛可以不透過一對角來被我們認知。不是說有牛可以不透過一對角來被我們認知,就是說我們要從一對角來認知牛。我們要從一對角來認知牛,就是說那一對角並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對角」。)

 

論難者: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不為指。以有不為指為無不為指,未可。

(譯: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就是說牛都能夠被我們稱呼,用不著透過一對角來認知牛。用不著透過一對角而透過一對角才去稱呼牛,那麼便沒有東西不可以透過一對角來被我們認知了。以不需透過一對角去認知的來作為需要透過一對角去認知的,這是不可以的。)

 

公孫龍:且指者天下之所無。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天下無物,誰徑謂指?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且夫指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指?(按:陳癸淼依金受申及伍非百所說,皆認為末句「與為」下脫一「非」字,而劉福增及丁成泉皆從之。牟宗三便曾對這種做法提出質疑。我認為牟說正確,末句若增一「非」字反而解不通。)

(譯:姑且如你所說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但即使世上沒有那「一對角」,牛都不可以被說成沒有一對角。不可以被說成沒有一對角,並不是說有一種東西叫「不是一對角」。不是有一種東西叫「不是一對角」,就是說我們要從一對角來認知牛,也就是說那形上存在的「一對角」並非「不是一對角」,亦即是說那一對角和牛都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對角」。假使世上沒有與牛相合的那一對角,誰可以說出何謂「不是一對角」呢?假若世上沒有牛,誰可以說出一對角呢?假如世上只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而沒有與牛相合的那一對角,誰可以說出「不是一對角」,以及說出沒有牛不是有一對角?況且那一對角當然不是形上存在的「一對角」,何用與牛相合才成為一對角?)

 

〈指物論〉的文字極其艱澀,概念上也不容易掌握。雖然主要還是文字的問題,但解讀文字始終不離概念,若先入為主地用錯了概念,解讀出來的意思自然有偏差。較近期的注譯本有三個:陳癸淼的《公孫龍子今註今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丁成泉的《新譯公孫龍子》(三民書局,1996年初版)及劉福增的《公孫龍子新論》(文津出版社,2002年)。三位都是台灣學者。這三個本子流通很廣,在香港各大書局不難找到。它們既有可取之處,也各有短處。本文將指出值得留意的地方。

 

《公孫龍子》全書可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迹府〉,純粹是個序言;第二部分是〈名實論〉,闡述名學的實用性,但不含深入的分析,可視作一個大綱;第三部分是〈指物論〉,深入剖析名學的哲理;第四部分由〈白馬論〉、〈通變論〉和〈堅白論〉組成,以具體例子來說出義理。然而,我們不應假設各部分都在訴說同一個道理。〈指物論〉的義理比第四部分深奧多了。我認為,正是由於具體例子不足以闡述〈指物論〉的義理,所以公孫龍才需要運用一種較為抽象的手法去表達。然而,這種抽象的表達手法並不能引起讀者的興趣,才需要以「白馬非馬」、「雞三足」這些怪論去引人注意,其「賣廣告」的意味大於實際的哲學意義。(這種「賣廣告」的本領一些現代哲學家也不弱吧!)

 

「白馬非馬」可謂公孫龍最廣為人知的辯論(網絡圖片)

凡解讀《公孫龍子》應緊記以下兩條原則:原則一,正所謂「文如其人」,我們要從文章的風格觀察作者的性格特質。比如說,荀子、莊子喜歡長篇大論,公孫龍則言簡意賅。我們可以相信,公孫龍不喜歡廢話多多,故此我們解讀時便不應隨便以為公孫龍在自我重覆。故此,我們不可隨便視〈指物論〉為另一篇〈白馬論〉,並先入為主地以為〈指物論〉的內容不會超越〈白馬論〉。這是很多注譯本所犯的毛病。

 

原則二,公孫龍對用字非常講究,尤其討厭一字多義,這一點是解讀〈指物論〉的重要線索。很多注譯本的問題在於輕率地把不同的字詞意思互換,以致不得其解。

 

篇幅有限,本文只針對「指」字進行解讀。

 

〈指物論〉開首第一句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即天下萬物,即憑常識可以知道的一切事物,這個爭議不大。麻煩在於「指」字。這個字的解讀可以分為兩派。其中一派是大概二、三十年前才出現的。劉福增和丁成泉以為「指」是「稱指」、「稱謂」或「名稱」的意思。劉福增說:「那個正在照耀的太陽,也就是那個物,就有個名稱(name)或稱指(詞)(reference, referring expression) 「太陽」。……但一個成型的稱指,必定有一個明確的名稱或稱指詞。」(《公孫龍子新論》,頁88)換言之,劉福增認為「指」就是「稱指」,「名」就是「稱指詞」,簡單來說就是沒有什麼分別。若作如是解,整篇〈指物論〉便會變得非常無聊。難怪丁成泉說:「公孫龍對『指』和『物』的關係的論述,還停留在很淺的層次上。」(《新譯公孫龍子》,頁46)到底是古人膚淺,還是注譯者用一種膚淺的眼光去解讀呢?這要先弄清楚。

 

龐樸《公孫龍子譯注》

另一派則比較久遠。胡適認為「指」是物體的表德或形色,此說由陳癸淼繼承:「當人對客觀存有的『物質』有了認識之後,就把他的認識形式化,外在化而為概念,並以它來指謂或論謂該物。」(《公孫龍子今註今譯》,頁43)劉福增反駁這一派的觀點時說:「『物莫非指』,不論怎麼看,都不像講物的屬性或表德。」(頁98)又說:「但在〈指物論〉中,似乎看不到有認識論的觀念。」(頁100)

 

其實,若按照劉氏和丁氏的解讀,〈指物論〉的含義不僅膚淺無聊,有些句子根本語意不通而難免變成強解。最明顯是這一句:「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這句是公孫龍的自辯之詞。丁成泉如是翻譯:「你認為稱謂是天下所沒有的,因此就說萬物不能說有稱謂。不能說有稱謂,也就是無稱謂,這無稱謂本身不也是一種稱謂麼?」(頁49)留意丁氏(劉氏亦然)將之翻譯成問句,這樣做無疑是削足就履。無論怎看,那一句都不可能是問句。我於以上的原則二說過,公孫龍用字謹慎,凡是問句都有清晰的提示,例如:本論的兩句問句「而物可謂指乎?」和「誰徑謂非指?」可見《公孫龍子》不會單以一個「也」字來表示問句。再者,丁氏把「無」和「非」的意思互換,這樣做並不可取。

 

我的看法是,雖然「指」並非絕對解作表德或形色,但胡適的思路大致正確,反而是今人走了歪路。按照胡適的思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就是說:我們只能從一對角來辨認牛(物莫非指),但這對角並不是抽象地、形上地存在的一對角(而指非指)。至於「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則如是解:世上沒有形上存在的一對角,因此牛不可以被稱為「一對角」;因為不可以這樣稱呼所以牛不是一對角。詳見本文附錄。

 

關於形上的問題,劉福增下此論斷:「不要忘記,公孫龍是名家,不是形上學家。」(《公孫龍子新論》,頁99至100)此說不知有何根據。儘管公孫龍並非很嚴謹地討論形上學,但不難看出他的思想已然非常接近。有學者甚至認為「物」和「實」之間的形上關係已於公孫龍的思想中出現:「這種『形上學區隔』對揭示公孫龍論『實』之獨特內涵尤為重要,而唯有對『實』概念有所辨析,才能進一步勾勒其名學思想的輪廓。」(陳聲柏、李巍,〈從「物」、「實」之別看公孫龍名學的價值──以荀況為參照〉,載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三十五期,民國九十七年三月,頁83-104。)事實上,如以形上的觀念來解讀〈指物論〉遠比純粹名學上的解讀來得通順。

 

柏拉圖在《第七封信》中談及「圓型」的問題。他說:當我們說「圓型」時,其實一次過包含了五重意思。首先是「圓型」這個詞語,其次是圓型的定義(一個圓心,所有半徑長度相同),再來是實質的圓型(用圓規畫在紙上的圓型),然後是科學的圓型(前三者的智慧結合),最後是圓型本身。然而,「圓形本身」只能用「圓型」這個詞語來表達,但「圓型」這個詞語又不是「圓型本身」。很多人以為「不能說的真相」就是哲學,但阿甘本(Giorgio Agamben)認為這種弔詭的「只能說的真相」才是哲學的棈髓。(Agamben, What is Philosoph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p. 89)

 

公孫龍的學說不同柏拉圖,但他們都面對同一個問題,就是他除了把「指」說出來之外便再難以解釋,因而無可避免地陷入循環論證。當然,這與古代中文的一些不足有關,但即使用今天的語言,也難以如實解釋那到底是什麼東西。何況〈指物論〉的「而指非指」在語言邏輯上並不通順,這應該是嚴謹的公孫龍不樂見的;反之,如邏輯上要成立,則前一「指」必不同於後一「指」,如此便墮入歧義,同樣是公孫龍所不樂見的。因此,無論怎看,〈指物論〉都是公孫龍「自打嘴巴」之作。為什麼他甘願違背自己的原則也要作〈指物論〉呢?公孫龍當時遇上了什麼困難呢?〈指物論〉的存在本身說明了什麼道理呢?若能帶著這些問題去閱讀,也許會有新的啟發。

Giorgio Agamben, What is Philosophy? 英文版書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