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zek VS Peterson 大辯論(三):快樂如何成為我們的敵人

撰文:唐晉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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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晉濱

 

這次大辯論的主題是「快樂/幸福」(happiness,中文難以用一個詞同時涵蓋這兩種意思),以齊澤克開首就指「快樂是我們生命的目標」是很有問題的理念,甚至「快樂」本身就很讓人困惑,為甚麼呢?

 

Zizek VS Peterson 大辯論(二):齊澤克為何要反對資本主義

 

快樂並不只是豐衣足食

彼得遜指相比「幸福/快樂」,我們更關心如何達到「不痛苦」。在此彼得遜再次提出以金錢為基礎的量化標準——財富與幸福/快樂之間有著一定的關係,他指為了達到「不痛苦」,一個人需要最低限度的財富,以滿足生活中的物質需要;可是當財富到了某一程度,就不再對幸福有影響了。彼得遜因此樂觀地認為,資本主義可以提升所有人的所得,屆時他們就會一起關心與著手解決更大的問題(比如環境問題)。

齊澤克並不否定彼得遜所講的最低限度的快樂定義,但認為這遠遠不夠,他質疑的是「快樂」本身,並不如我們所想的那麼簡單。在此有需要理解齊澤克辯論中沒有說明的部分:拉岡(Jacques Lacan)的精神分析如何看待欲望與快感(enjoyment,譯自法文的 jouissance)。

 

拉岡:最接近哲學的精神分析師 (04/13)

 

我們都知道人是得一想二、朝三暮四的動物,即我們的欲望對象永遠在滑動。精神分析認為我們並不真的欲望這些流變的對象,這些欲望背後都有一個謎一般的對象作為成因(the object cause of desire),拉岡稱之為小對象 a(objet petite a),而它是不可能追求到的。欲望機制的另一個特性,是我們追求的不是欲望對象,而是追求欲望的過程,或「欲望」本身。

如此,我們可以理解齊澤克在開篇陳述中乍看有點讓人費解的說話:

人類在毀壞自己對於快樂的追求這回事上,是充滿創意的。「快樂」是一個很讓人困惑的概念,因為基本上它依託於主體的無能或無準備面對自身欲望的後果。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假裝欲望那些我們並不真的欲望的東西,所以對我們來說,可以發生之中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我們真的得到了那些我們欲望的東西。

 

快感是種意識形態

自1989年的《意識形態的崇高客體》(The Sublime Object of Ideology)開始,齊澤克一直在闡述政治與快感之間的關係。到底甚麼是齊澤克所論的「快感」呢?快感並不只是一般肉體需求(諸如食、色)或是欲望對象的(短暫)滿足,而是一種在一般滿足之外的過剩,所帶來夾雜著爽感與痛感的狀態(中文的「痛快」一詞頗接近 jouissance 的神髓)。我們可以用吃辣的東西或用力搔癢來想:兩者都是夾雜著痛感的快感,而我們如果不加節制,繼續下去,就會嗆到喉嚨,或是抓傷皮膚,繼而出血。

 

自1989年的《意識形態的崇高客體》(The Sublime Object of Ideology)開始,齊澤克一直在闡述政治與快感之間的關係,1991年的《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For They Know Not What They Do)直接以「快感作為政治因素」(Enjoyment as a Political Factor)作副標題

 

這跟政治或意識形態又有甚麼關係?因為快樂/幸福可以是下流的。齊澤克在辯論中以七、八十年代捷克斯洛伐克為例,他問:為何在蘇聯介入後捷克斯洛伐克人反而得到一種下流的快樂/幸福?源頭有三個,第一是他們任何事(比如天氣不好)都可以怪罪到共產主義者的頭上;第二是他們一個月內總會有一、兩天會買不到肉,因此更感到有肉時的幸福感;第三是在他們不近也不遠的鄰近有一個天堂(比如富裕的西德)。這例子說明集體的快樂原因是一種受苦之中的快感,若以彼得遜的標準來說,可說是極為荒謬的。

另一個例子是齊澤克常用的:一個嫉妒心重的丈夫總是懷疑妻子背著他出軌,即使這是事實,這個丈夫仍然是病態的,因為他要以這種嫉妒心來維持自己的身份。換到民族的層面來講,一個民族或具自身認同的群體總要有一種假想敵人,以支撐自己的欲望與維持群體的認同。這正是納粹黨對德國人說的:猶太人掠奪了我們的財富、引誘德國的少女等等⋯⋯一旦接受了這種對快感(及其被剝奪)的結構,就會變成反猶主義這種病態的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的共謀

齊澤克認為快感是由意識形態支撐的,被害者透過將自己描繪為受害者,在痛苦之外同時可以得到隱密的快感與其他實質的好處(比如權力),齊澤克認為這是 #MeToo 運動讓人憂慮的地方。但不要誤會,齊澤克雖極力反對政治正確與身份政治,但他從未否認種族、性別等群體被壓迫的苦況與反抗行動的必要,他批評的是這些反抗者所表現出的對於被害者姿態與復仇的迷戀,而並不是真的想解決問題。

 

較早前齊澤克對 #MeToo 運動的變質與對彼得遜意見的批評,可以參考以下影片:

 

若說過往的意識形態(就如阿圖塞所說)是由國家的意識形態機器操作,而加諸到我們身上,那當今的意識形態就更接近我們自己欺騙自己,包括認為自己已經不再受任何意識形態左右、自己在做正確與正義的事等等。當今的快樂跟政治正確之間有種共謀的關係,快樂是一個危險的概念。因此齊澤克鄭重告誡我們:不要愛上你所受的苦(don’t love your suffering)。這是我們應該時刻提醒自己的。

 

追求平等可以是一種惡

對於平等的追求,會否亦是一種意識形態?彼得遜堅稱馬克思主張的平等主義(廢除對生產資料的私有產權制,改成共有產權制)不切實際,但齊澤克認為平等應該意味著「創造一個可供盡可能多的人發展他們不同潛能的空間。」彼得遜將這表述理解為一種機會平等,但他指馬克思主義的目標是更激進的結果平等。最後齊澤克忍不住要回應說,在《哥達綱領批判》(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 中,馬克思曾說平等是資產階級思維所用的範疇,我們應該拒斥它,並且,共產主義正正不是平等主義,共產社會中仍然會存在社會階層(關於階級與階層的分別,可以重溫本系列第一篇文章)。

再者,齊澤克稱平等的理念的確會以損己損人的形式表現出來,在此他又舉了那個斯洛文尼亞的故事:神告訴一個農夫他可以答應他任何事情,但要為他的鄰居做兩倍他所希望的事。你們知道這個農夫怎麼回答的嗎?「拿走我的一隻眼睛。」(這個例子頗接近黃子華著名的「魚蛋論」)我們不可以教條地認為平等就一定是可欲的與正義的,而齊澤克就叮囑我們不要小看了人類的惡。

 

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

 

快樂的倫理學是實現自己的潛能

在齊澤克批評過快樂與快感的概念之後,那我們還有沒有可能追求快樂呢?齊澤克說:「人類生命的自由和尊嚴並不只包含對於快樂的追求」,他指若我們對快樂本身太專注,就可能會迷失其中(或迷失在意識形態之中),因此我們要視快樂為一種我們必需的副產品,而我們在為某種事業奮鬥時,就同時會得到快樂。

平等之外我們極重視的另一種價值——自由又如何呢?在此齊澤克說自己並不反對權威或主人,他指我們時刻需要一個主人的角色(a master figure),以把我們從惰性中推開,來迫使我們自由(forces us to be free)。自由與責任是痛苦的,而一個真正的主人的最高職責,就是喚醒我們去追求自己的自由,我們並不真的是自然而然地自由的(spontaneously free)。

 

小結:齊澤克的悲觀主義

辯論上彼得遜指齊澤克的說話帶著末世的論調,的確,齊澤克說過以下的話:

所以(我得到)一個對於將要發生的事悲觀主義的結論:儘管現在到處都有抗議,我們可能繼續滑向某種大的動亂、災變,我們等待著大的災難來震醒我們。

我不接受那些廉價的樂觀主義,每當有人試圖說服我,有束光等在隧道盡頭,儘管現在有這麼多問題。我立即答覆他:「你說的沒錯,而那可能是另一輛火車正向我們駛來。」

事實上,齊澤克於2010年已經出版了一本名為《活在末世》(Living in the End Times)的書

 

在2011年的《Greek Left Review》一次訪問中,齊澤克表示自己雖不是樂觀主義者,但亦非悲觀主義者。可是在這次辯論上,他多次表明自己現在傾向悲觀。辯論中他描述過今天的狀況:中國如何成功結合資本主義自由市場與極權主義統治、生態災難與難民危機仍然逼近、特朗普的當選、人類之中惡的可能性等等。在這些問題的背後,齊澤克始終強調政治正確成為了當今主導的意識形態,正妨礙著我們思考任何解決問題的辦法,並付諸行動。

在下篇文章,我們會為這場辯論作個總結。

Zizek VS Peterson 大辯論(四・總結):反高潮背後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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