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人生就如一個鐘擺 - EP55

撰文:01哲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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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01哲學團隊

 

近代哲學是關於意識主體的哲學,大部分哲學家把主體看作純粹的理智和認識主體。然而在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眼中,人固然是理智和認識能力的主體,不過人在更加根本的意義上是一個具有本能、衝動、欲求和渴望的主體。因此,叔本華對西方哲學發展的意義在於他對傳統理性主義的批判,轉而強調主體的非理性面向。

叔本華深受康德(Immanuel Kant)哲學影響,但他的進路跟費希特(J. G. Fichte)、謝林(F. W. J. Schelling)及黑格爾(G.W.F. Hegel)等德國觀念點者所採取取消物自身(das Ding an sich/thing-in-itself)的做法不同。他保留了物自身,並把它看成意志(der Wille)。由於叔本華認為人和世界的內在本質是意志,所以他的哲學比較關心人的非理性面向,例如情緒、欲望和身體反應等等。繼叔本華之後,不少哲學家開始關注人的非理性面向,例如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在《作為教育家的叔本華》(Schopenhauer as Educator)一書中將叔本華當成自己的哲學啟蒙老師。以至於中國哲學的發展中,王國維萃取了叔氏的美學觀,創新了「有我、無我之境」的中國藝術審美路徑。以此足可見叔本華在哲學史上深遠的影響力。

 

作為表象的世界

《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The World as Will and Representation)是叔本華重要的作品。叔本華繼承了康德關於「物自身」和「現象/表象」的區分。他認為人類的認識基於主客對立的形式。經驗和科學的世界,或者說由感官經驗和理性認識的世界,都屬於主體所認識的那個表象世界。叔本華的意思是任何一個被認識的經驗客體都是由主體的先驗認識能力所構造出來,叔本華實際上重覆了康德在第一批判的思想︰主體利用感官形式(即時間和空間直觀能力)和知性的概念構造認識對象。因此在叔本華看來,人們看見太陽,那個太陽只是呈現在人們意識中的,處於一定時間、空間下的太陽,太陽無非是被意識了的太陽。

客體要存在於人類的意識當中,就要通過主體的認識能力被構成,叔本華於《論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On the Fourfold Root of 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中認為人有四種構造認識對象的能力,他將充足理由律(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分為四種形態:存在的理由是指事物一定要處於時間和空間的直觀形式之中;變化的理由指事物的變化要服從因果規律;行為的理由指事物的行為皆有其動機;認識的理由指人進行認識時要服從理性和邏輯規律。

以上可以看出,叔本華認為在主客對立的認識框架下,對象總是相對於主體而存在,而在一定意義上客體作為主體的產物而存在。他指出表象的本質形式就是主客對立,客體的形式又是寓於各種形態內(即在主體內)的根據律。

 

作為意志的世界

叔本華指出世界擁有兩個不同的面向,一個是被表象,即被認識的、處於現象層次的世界;另一個是不被表象,獨立於人的認識的世界。叔本華指出在充足理由律的認識方式下,自我和世界都是相對於對方而存在。在這個意義下,如果人對世界進行認識,人所認識到的世界只能是被表象的、現象層次的世界。

如果我們對自我進行認識,我們所得到的自我只能是被表象的自我,即我們的身體。但自我同時有著另一個面向,即獨立於被人類認識的面向,叔本華認為這就是人的意志。但叔本華認為這並不表示作為表象的意志(身體)和作為本質的意志(本質)是兩個意志,兩者其實是同一個意志,只是相對於主體的觀看角度而言,呈現出不同的面向而已。

叔本華指出被認識的物理軀體是意志的外在表現,所以人的身體正是人的意志的可見表現。他舉例說腸的輸送就是客觀化了的飢餓;生殖器的反應就是客觀化了的性欲。整個身體就是意志的外在表現,身體作為被其中一個意志的表現,亦即作為人的認識客體,身體需要服從充足理由律,但意志本身卻獨立於各種充足理由律。可以說意志本身是盲目的、不停欲求的機器,而且它的各種欲求、渴求、和本能的衝動根本沒有根據。

叔本華花了很長篇幅指出個人的本質是意志,之後他利用類比方法,指出既然個體是一個意志,而在個體之外還存在著眾多個別事物,它們的本質應該都是意志甚至整個世界的內在本質亦是意志。因此,在世界上,每個個體本質上都是一個小意志,而世界本身就是一個大意志,眾多小意志其實是作為整個世界的大意志的一部分。

整個世界,從表象的層次(被認識)的層次而言,世界上的事物千差萬別,但它們只是作為同一個大意志的外在表現。叔本華認為意志的表現存在等級層次差別。他表示意志在無機物那裡的級別最低、然後在有機物、動物那裡又高一些,意志最後在人類那裡達到最高級別的表現。但到底甚麼是意志的最高級表現呢?

 

人的生命與意志

在叔本華看來,每個生命體都有欲求的意志,欲求的意志實際上是存在意志。由於意志客體化的程度有所不同,各種事物意識到自己的意志的清晰程度有所不同。人是意志客體化的最高表現形式,所以唯獨人對自己的意志擁有最清晰明瞭的知覺程度,亦即人對於自己的意志欲求有最深的體會,因而有更大的痛苦。

意志在人身上表現為無盡的、永不停息的欲求,人的欲望無限,但所欲求之物有限,因此人必然會感到痛苦。叔本華並不否認存在幸福和快樂,但他認為痛苦比幸福和快樂更加根本,也更接近作為大意志的世界的本來面目。幸福和快樂只是短暫滿足了的欲望,一旦滿足的感覺退卻後,更大的痛苦馬上出現。有時即使人們得到長時間的滿足和幸福時,人們又會陷入無聊之中。而在欲望得不到滿足時,人發現自己的意志和所意欲之物之間存在障礙物時,又會引起人們的痛苦和焦躁。叔本華曾經以一個甚為形象的比喻描述人生的悲慘狀況:人生就如一個鐘擺,永遠在痛苦和無聊之間來回擺動。

叔本華認為人對於意志的知覺程度知覺最為清晰,所以人比無機物、有機物和動物更能感受到生命的痛苦。但叔本華指出在人群之中,智力程度愈高的人,較其他人愈能感受到痛苦;如此說來,具有天才的人就是最痛苦的人。智力程度較高的人和天才,他們往往善於抽象思考,他們的思考範疇極為廣泛,會把將來和過去都納入思考範圍,而痛苦的最主要原因是這些人往往不願安於現狀,卻把思緒和精力投放在已經不存在的過去和尚未存在的未來,作無謂的追悔和對未來感到焦慮和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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