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墮樓砸死2人】少女家屬獲政府補償20萬 或起訴跳樓男父母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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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31歲李姓男子24日晚間從重慶一處商圈大樓一間酒店房間跳下,意外砸中2名路過少女,3人慘死街頭。事件已過去一周,相關善後及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據內媒報道,2名女死者張某和霍某日前分別安葬。同時,重慶沙坪壩區政府已對兩方家屬進行了20萬元(人民幣.下同)補償。霍某家屬代理律師表示,會將墮樓者李男的法定繼承人作為被告來參與訴訟,公寓酒店的管理人或所有人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墮樓事件的事發地大樓。(紅星新聞)

12月30日晚,遇難女生霍某的表姐羅女士透露,家屬已與沙坪壩街道辦簽了協議,政府分別給予兩個家庭各20萬元補償。同時,涉事酒店也向家屬給予5千元的慰問金。另一名遇難女生張某家屬也證實此事。此外,由於霍某在學校購買了意外保險,保險公司賠付了5萬5千元。家屬希望希望孩子入土為安。

據此前報道,自殺男子李某的家屬既沒有前往殯儀館認領遺體,也沒有向兩位女生家屬表達過歉意。但事發後,霍某的家人曾在29日買了三束花道事發地,一束獻給女兒,一束獻給張某,另一束獻給李某。據報霍父還曾表示,「就算他賠我一百萬、兩百萬,我的女兒能回來嗎?我願意放下,未來的路還很長。」

但有媒體聯繫到霍某家屬代理的陳姓律師,他表示,霍某父母已經委託他代為處理後續的法律事宜,由於一直沒有見到墮樓男子親屬,團隊準備前往武漢和墮樓男子的家屬見面。

陳律師還說,律所需要核實李某的遺產範圍和法定繼承人。由於李某沒有子女和配偶,會將他的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參加訴訟,在訴訟階段中,厘清遺產的範圍。不管是多少都應該賠償,這是給死者的一個交代。

死者的朋友前往事發現場獻花悼念。(澎湃新聞)

陳律師表示,一旦起訴,將按照《侵權責任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計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賠償金額。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也就是說,公寓酒店的管理人或所有人或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紅星新聞/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