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準備立法禁止大額海外捐款 慈善組織認為「魔鬼在細節中」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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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準備就禁止收受海外政治捐款立法,當地國會一個跨黨派委員會提出15項建議改動項目,指政府應該在正式立法前,先完善有關條文,避免當地慈善組織運作受影響。

根據政府建議,新法例將禁止所有「政治個體」,包括政黨、選舉候選人和重要政治運動在內,都不可收取來自外國政府或國營企業250澳元(約1515港元)或以上捐款。而慈善組織等「第三方宣傳組織」則獲豁免,但不得將有關款項用於政治活動上。

新法例項下會有一個為非黨派政治行動者而設的註冊機構。政府亦要求個別非牟利機構實時監寫小額損款的流向。

委員會主席雷諾茲(Linda Reynolds)表示,國會所有議員基本上同意就有關問題立法,並確保慈善捐款可以用得其所,避免它們花在影響選情的活動上。有工黨議員認為,有關法例條文粗疏,但該黨認為有必要阻止外國資金影響澳洲選舉。

另外樂施會(Oxfam)發言人認為,新法例未能深入解決問題,認為「魔鬼在細節中」,其他援助組織則指出,將來獲得的海外捐款數目將可能大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