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回應英國會議員聯署:貶低法治聲譽言論對港發展毫無助益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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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30名英國上議院及下議院跨黨派議員日前發起聯署,要求英國外交部將香港基本自由和法治情況,視為對港關係的優先考慮事項,又提到多名遭港府以《公安條例》重判入獄的社運人士,憂慮司法獨立或受損害。
港府發言人於10日晚回應稱,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指出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該些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的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

信中提到近日港府《公安條例》,將多名立法會參選人和議員被取消資格,還有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其助理,因在立會內抗議被判非法集結罪成。(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由30多位分別來自工黨、自由民主黨、保守黨及民主統一黨等議員,上周五發表聯署信,表達對香港法治和基本自由的關注,指英國按照《中英聯合聲明》,有法律義務監察及推動香港的法治和基本自由,直至2047年結束。

他們關注最近香港法治和基本自由被侵蝕,特別是「北京釋法次數增多」,港府「以法律打壓民主運動」,或令司法獨立受損。又特別提到港府利用殖民地政府留下、有違聯合國人權準則的《公安條例》,取消多名立法會參選人和議員資格,以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因暴動罪被判刑6年等,要求英國外交部提出對有關問題的關切,並透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按照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提交的報告反映情況。

港府:任何關於「政治篩選」的指控均屬誤導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及其他相關法例的充分保障。政府一直捍衞和維護法治,律政司只是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當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解釋權,對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明確了指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要求,故任何關於「政治篩選」的指控均屬誤導和缺乏理據。

政府發言人表示,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該些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的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發言人又說,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任意發表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並可能對法治社會造成損害的言論,認為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