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加入民陣集會或影響日後集會申請? 民陣:或入稟提覆核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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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十一」遊行後,再有主張「港獨」的人士加入昨天(1日)由民陣於公民廣場舉行的集會,行政署和警方雷厲風行,力阻這批人士入內。政府昨天深夜發聲明,稱對於組織負責人未有勸喻其他參加者不要在東翼前地進行任何違反在香港特區適用的法律包括《基本法》的活動,表示極度遺憾。
據《香港01》了解,有政府消息指,民陣兩度不依法進行集會,政府將來是否批准民陣在公民廣場舉行集會時,「會考慮團體相關紀錄」。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接受《香港01》查詢表示,若行政署認為足夠權力和法理基礎,可直接向民陣發信,正式禁止民陣申請使用公民廣場。岑子杰表示,正考慮就政府阻止「港獨」人士進入公民廣場提出司法覆核。

有港獨人士加入民陣集會,被行政署和警方阻止。(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對於政府發表聲明批評民陣未有勸喻其他參加者不要在東翼前地進行違反《基本法》的活動,岑子杰批評,政府做法顯然是為向北京政府表忠,反問聲明對民陣有何約束力。

岑子杰又表示,繼去年「十一」遊行後,政府再於元旦遊行阻止「港獨」人士進入公民廣場,他表明正考慮就此提司法覆核,他又指若行政署認為足夠權力和法理基礎,可直接向民陣發信,正式禁止民陣申請使用公民廣場,好讓他再多一個證據提請司法覆核。

民陣再次重申,言論自由和示威自由是《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清楚列明的人權,不容政府肆意打壓。民陣認為行政署對示威人士的政治立場進行篩選,並禁止部份示威人士攜帶其標語、橫額或旗幡進入公民廣場,有關的決定完全沒有法理基礎。民陣認為行政署就公眾使用公民廣場時所作出的限制,才是真正違反基本法的決定。

民陣強調,組織不認同港獨的立場是清晰而明確的,絕不接受政府侵害任何一個香港人的人權。民陣又要求行政署和特區政府停止違法違憲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