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修規過後 限議員提臨時議案 耗用會議時數反增加?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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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分別在前年12月和去年3月,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和《財委會會議程序》;其中在財委會,修規後只容許委員引用《會議程序》37A提出一次臨時動議(下稱37A),財委會主席陳健波當時稱,財委會2016-2017年度耗一成會議時間處理臨時動議,形容修規大大收窄泛民的拉布空間。
不過根據立法會秘書處向特別財委會提交的文件,在今個立法年度(截至今年2月底),其中花2小時12分鐘處理37A,佔總會議時間3.8%;對比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底的數字、即修改會議程序前,共花1小時36分鐘處理37A,佔總會議時間2.6%,意味修規後處理37A所耗的時間,較修規之前為多。

截至今年2月28日,立法會保安職系人員共有107人。(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經民聯張華峰就有關「拉布」耗用多少立法會會議時間,向立法會秘書處提問。由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底,立法會大會共耗3小時27分鐘點算法定人數,因休會待續而減少的會議時間更為零,較過去兩個立法年度所耗的點人數時間大減,其中2017-2018年度共花39小時19分鐘點人數,2016-2017年度則花16小時20分鐘處理點算法定人數,相信與前年通過修改規事規則,把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有關。

財委會方面,雖在修改會議程序後,只容許委員引用《會議程序》37A提出一次臨時動議,不過處理37A的平均時間,卻較上一立法年度多。在今個立法年度(截至今年2月底),其中花2小時12分鐘處理37A,佔總會議時間3.8%;對比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底的數字、即修改會議程序前,共花1小時36分鐘處理37A,佔總會議時間2.6%,意味修規後處理37A所耗的時間,較修規之前為多。

不過較2016-2017年度,今年處理37A所花的會議時間已大大減少;在2016-2017年度,財委會共花12小時13分鐘處理37A,佔總會議時間10%,開支達3,322,933元。

立會主席去年11月換專車

去年《財政預算案》公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斥資90萬元,更換立法會主席的專車「LC1」;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民主派區諾軒有關主席換車的提問,指專車在去年11月由「Lexus GS450h」,更換為「Lexus LS500 Executive」。

立法會秘書處解釋,舊有的LC1(即Lexus GS450h)在註銷前已使用8年8個月,超過所屬型號的一般使用年期(即7年),機電工程署於2017年4月就舊有的LC1進行車輛更換評估,評估報告指出車輛有不少零件已經老化,建議更換LC1。

陳健波稱財委會2016-2017年度耗一成會議時間處理臨時動議,形容修規大大收窄泛民的拉布空間。(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立會花4千萬聘保安

最近不少立法會保安在執行任務時聲稱受傷,在2018年10月至2月底,共6名職員報稱受傷,在2016-2017年度和2017-2018年度,分別有5人和7人受傷。截至今年2月28日,立法會保安職系人員共有107人,2018-19年度的保安人員薪津開支總額為4,506.5萬元,2019-20年度的有關預算為4,51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