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去信李慧琼 冀內會致函懲教署 支持邵家臻外出申請許可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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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被告之一,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上月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8個月。邵家臻早前兩度向懲教署申請服刑期間出席立法會大會,惟遭懲教署拒絕。
工黨張超雄昨(28日)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內容稱邵家臻於6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中討論的醫療改革議案提出修正案,故希望內會能去信懲教署,支持邵家臻的「外出許可」申請,令他能履行議員職務,動議上述修正案,同時冀能安排在本周五(31日)內務委員會會議討論。

邵家臻早前兩度向懲教署申請出席立法會會議,惟遭懲教署拒絕。(資料圖片)

邵家臻曾在本月初向懲教署申請出席立法會大會,並表明不介意戴上手銬,不過懲教署認為立法會權力及功能並不會因邵入獄而受影響​,並指懲教署無法律責任協助邵履行立法會職責​,故拒絕其申請。

直至本月19日,邵家臻再次向懲教署提出申請,希望出席5月29日主題為「過勞死」的立法會大會,不過署方以同一理由拒絕。邵家臻辦事處其後稱對懲教署的理據有所保留,並正與律師商討提出司法覆核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