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私隱專員指個人資料「武器化」 促政府賦予權力檢控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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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四個月反修例風波中,兩方立場的人都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作網絡欺凌,以各種方法取得資料後於不同網絡平台發放,令被「起底」的人受到不同程度滋擾。私隱專員黃繼兒促請政府賦予公署明確權力,就《私隱條例》下的刑事罪行進行搜查及檢取證據,並自行作出檢控工作。

黃繼兒促請政府賦予公署明確權力就《私隱條例》下的刑事罪行搜查及檢取證據的權力,並自行作出檢控工作。(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現行法例無法阻止 追查網上「起底」遇困難

黃繼兒指出,即使「起底」或網上欺凌行為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刑事罪行,但《私隱條例》並無賦予公署就其刑事罪行作出調查和檢控的權力,所以無法阻止網民利用個人資料攻擊不同派別的人,或迫使平台刪除涉披露個人資料的帖文,而且現時在網上不須以真實姓名發文,令公署要追查涉事者的困難大增。而大部分涉嫌發佈侵犯個人私隱文章的網上平台都是外地註冊,但他們並無域外法權管制。

公署五項要求 望增大權力執法

針對現時情況,私隱專員公署希望政府賦予他們明確權力執法及檢控,直接勒令有關的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及停止上載涉及「起底」的帖文,並要求有關的社交平台提供發佈信息的人的個人資料以便執法,協助受害者申請法庭禁制令以及時遏止「起底」帖文對他們的傷害,同時亦可於國際間就個人資料私隱刑事罪行進行調查工作。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希望政府賦予他們明確權力執法及檢控,直接勒令有關的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及停止上載涉及「起底」的帖文。(資料圖片/麥凱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