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辱國旗案判決惹不滿 建制擬就「法官」法案拉布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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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1歲示威者上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集會期間,涉踐踏國旗並棄於城門河,沙田裁判法院昨裁定一項侮辱國旗罪成立,判處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曾發起一百萬元懸賞緝拿辱國旗兇徒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立即在網上發炮,指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律政司必須上訴;內地官媒《人民日報》、《環球時報》亦齊齊發功,批評法院「從輕發落」,只會助長歪風邪氣。
立法會近日討論退稅安排的條例草案,但在建制派接力發言「拉布」下,花了兩個會期仍未完成三讀表決,而緊接的是恢復二讀辯論司法人員延長退休年齡的草案,有建制派表明因應侮辱國旗罪判刑過輕,屆時會積極發言,「為市民吐一口烏氣」,相信在下月24日區選前,都未能討論由民主派提出彈劾特首林鄭月娥的議案。

上月沙田有人將國旗拆下來踐踏塗污,之後丟進沙田公園的水池,再撈起丟進城門河。(羅君豪攝)

立法會目前正審議《2019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涉及年初《財政預算案》的退稅安排,多名建制派議員踴躍發言,而且用盡15分鐘發言時間,內容均提及近日的反修例風波,着政府要盡快止暴制亂之餘,亦借機大吐苦水。建制派的如意算盤是透過接力發言「拉布」,避免在區議會選舉前,討論由民主派提出彈劾林鄭議案,免為對手送上子彈。

由於草案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後,議員可無限次發言,拉布空間極大。即使通過了退稅草案,建制派仍有議程提供「拉布」空間,分別是《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以及《2019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現時距離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投票只餘下三次共六日大會會議,要拖至投票日後並不太難。

行政會議今年5月通過,將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齡,由65歲延長至70歲,原本草案爭議性不大,但建制圈子不時對法官判案有微言,最新的侮辱國旗案判決更令他們大為憤怒。

陳恒鑌。(資料圖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昨日已去信特首及律政司,指有關案件僅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無阻嚇性,質疑輕判會向市民發出錯誤訊息,又指早前有示威者塗污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都被判監四星期,要求政府提出上訴。他向《香港01》表示,不少市民對判決感驚訝,他會在審議法官延長退休議案中「積極發言」,「為市民吐一口烏氣」。

有建制派議員指,距離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日,立法會仍有三個會期,若參考審議拉退稅草案的進度,法官延遲退休法案「拖一、兩個星期絕對無問題」,而緊接的選舉雜項修訂草案,亦提供平台予建制派大吐苦水,批評示威者行為破壞選舉公正。不過,有具法律背景的建制派指,質疑法官判案十分敏感,強調不是不可批評,但要提出合理原因和質疑,也要避免「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之類的「情緒化」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