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梁美芬:唱《榮光》有打倒體制意識 批區選DQ標準鬆 

撰文:翟睿敏
出版:更新:

《港區國安法》日前出台,外界推斷北京立法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制衡民主派於9月立法會選舉的戰略布局。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6日)在傳媒茶聚上表示,今年新增的6萬多名選民多為沉默多年的市民,立場難以斷定,故對兩個陣營而言均難言勝算,而她所屬的九龍西選區更是兵家必爭,形勢緊張。
被問到會否有很多民主派人士因國安法而被DQ,梁美芬稱難以預測,又謂「榭欲靜而風不息」,希望泛民收手、收歛,橫衝直撞不能爭取訴求,奉勸成為議員前首先要明白何謂「一國兩制」。

梁美芬表示,現時的社會氣氛對從政人士是很大的考驗,去年區選自己的接班人亦告落敗,再無「選戰打得穩呢支歌仔唱」。(梁鵬威攝)

紮根九西12年的梁美芬坦言,現時的社會氣氛對從政人士是很大的考驗,以往可以靠政綱取勝,惟社會撕裂,市民對民生已興趣不大,去年區選自己的接班人亦告落敗,再無「選戰打得穩呢支歌仔唱」。

就即將來臨的立法會選舉,建制派於九西坐2望3,但她承認並不容易。梁美芬推斷,新增的選民中有一半以上是沉默多年的市民,難以接觸,政治取向亦無法預測,卻能左右整個選情,今次對兩派而言都是測試。

她相信,選舉主任會參考國安法條文判斷參選人是否效忠《基本法》,認為標準較去年清晰;又指唱《榮光》及叫相關口號等行為以第三客觀人解讀,有很強的打倒體制意識,批評去年區選的候選人審核標準過鬆。

人大握最終解釋權 社會毋須再額外詮釋

對於條文被指有很多不清晰之處,梁美芬解釋,普通法的慣常做法不會清楚介定如何判刑,法官保有酌情權,且多參考案例判刑。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表示,人大常委會日後可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梁美芬認為國安法時非典型的全國性法律,需要時間學習、執行及實施,不用如此心急。

梁美芬又指,國安法列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喪失參選或出任議員的資格,惟未有寫明期限,雖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可以理解為終身剝奪;惟她認為,最終解釋權在人大手中,中央授權多少就是多少,如何再額外詮釋亦無用處,認為是中央為了平衡各方而刻意留白。她續表示,中央在多處選擇在中間落脈,例如社會上很多聲音反對設陪審團及選用外國法官,但國安法將決定權交由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