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代擬改選制 明文禁國安犯參選 王晨:確保都是愛國愛港者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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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今早(5日)開幕,其中一項議程是審議下一屆港區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就《草案》作說明,港區人代名額為36人,與今屆相同,由選舉會議投選產生。

王晨指,全國人大去年完善了香港選舉制度,修訂了《基本法》附件一、二,重構了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將組成投選新一屆港區人代的選舉會議,他指安排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不超過1,500人的規模亦都比較適當,結構更加優化。草案亦規定,任何人因危害國安被判有罪,即喪失參選資格。

中國公民選委組成「選舉會議」

王晨說,全國人代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得危害國家安全,《草案》將規定任何人因危害國安而被判有罪,即喪失參選資格。相關人士由選舉會議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確定代表當選無效,或確定終止其代表資格。草案亦規定,候選人的提名人數為15人。

王晨指,繼續透過具廣泛代表性的選舉會議,提名並選舉產生港區全國人代,做法經實踐證明是可行的。這個選舉辦法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關於港澳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可確保港區人代都是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

現時選舉會議包括前議員 約10%為泛民人士

回歸後的港區人代一直由選舉會議選出,成員包括特首、對上一屆選舉會議成員、時任香港全國政協委員、選委會的中國公民。因此,每屆「選舉會議」人數不斷累積增加,現屆約有二千人,包括約200名民主派人士,例如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何俊仁及多名立法會前議員等。今次變動意味著這批民主派人士,無法再自動續任選舉會議成員。選舉委員會將進一步獨攬選出港區人代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