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與其警惕梁振英第二,不如揀一個最合意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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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梁振英棄選,特首跑馬又出現了新的變數。很多人認為,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會接替梁振英,參選新一屆特首選舉。
泛民講要換人換制度,防止出現另一個梁振英。
也有一些人開始攻擊林太或葉太是下一個梁振英,要警惕梁振英的路線“還魂”。

有人說要警惕「梁振英第二」,但怎樣才算是第二個梁振英?(美聯社)

文:金曉虹

看來梁特首就算不參選,也無法遠離特首選舉這個“熱廚房”,始終要被人拿來做一個參照物。其他候選人一上來,第一件事就是先照照這個參照物。如果有相似之處,那就是梁振英第二,必須除之而後快。

對於這些朋友來講,這可能是一個最直接簡單、選民最易被打動的方法,但是卻未必是一個明智兼負責任(Wise & Responsible)的方式。問題一,怎麼來判斷梁振英第二?我相信大家是好意,不願意香港再次陷入撕裂的境地。但是有時候疑心病是不是重了一點?有一些理由似乎無法成立吧。例如,收歸了“梁粉”的候選人就是梁振英第二。這就很奇怪了,“梁粉”本身就很難界定,是曾經給梁振英投給票的,還是給他當過差,辦過事,服務過的?如果把他們看做是支持梁振英施政政策和理念的一群人的統稱,那麼即使他們轉而支持另一個候選人,也不出奇,他們是找到了有相同理念的代理人。如果他們中有些人只是效忠主子,一心要延續走所謂“階級鬥爭”、撕裂社會的老路,他們會不會得到重用,這是新老闆說了算。老闆是什麼風格,需要什麼樣的人,他自己心中有數。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有了梁振英這個參照物,恐怕任何一個候選人當選,都會小心避免重蹈覆轍,認真考慮什麼人能用,什麼人不能用,這就是所謂前車之鑒。

也有人說,下一任特首不可以光聽中央。因為中央也要聽民意,如果民意不歡迎,中央隨時可以換走他。這句話講對了一半。從來特首都需要得到中央信任、市民支持同有執政能力,三者缺一不可。從中央的角度看,特首要忠誠,這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基本法104條的規定。行政長官就任時要對著國家主席宣誓,誓詞的內容如下:“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裡寫的很清楚,特首必須對中央和香港實行雙重負責制,你說中央會接受一個內心不效忠的人做特首嗎?

其次,特首也要得到市民支持、有執政能力,這裡也包括組建及領導團隊、駕馭公務員、帶領香港克服深層次矛盾、協調處理好各方面關係和利益等。如果特首具有這幾方面能力,做得又好,市民反映也好,沒有理由得不到市民的支持。毋庸置疑的是,在“一國兩制”下,處理好內地和香港的關係,一定會是特首需要考慮的priority。如何平衡好雙方的關係,找準香港的定位,發揮香港的優勢,是一名合格的特首候選人必須回答的問題。而如何處理好香港內部的社會分化、政制發展、貧富懸殊、房價高企、青年人出路等一系列問題,也是特首面臨的巨大挑戰。以上這些都是香港面臨的難題,這些事總要有人去做,而且需要一位敢於擔當、多做實事、具有豐富的管治經驗同溝通能力的特首,特別是敢於去做一些貌似對香港不利,但從長遠看有利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長期維繫下去的事。特首要有“腰骨”,要有勇氣、有智慧去做兩面不討好的“丑人”,而不是只揀容易的、有掌聲的事來做。

所以,反對梁振英第二,只能排除掉不合心意的候選人,但更重要的是,需要認真思考香港到底要選一個怎麼樣的特首?選委會選舉已經結束,望各位選委珍惜選民賦予你們的權力,擔負起全體香港人的期望,從香港的長遠利益出發,履行好一個合格選委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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