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來稿】薯片連lesser evil也算不上,好嗎?
當你問那些薯片粉,尤其是泛黃的薯片粉,支持薯片究竟原因何在,大概得到的就是「無咁黑人憎」,也就是所謂的「lesser evil」。這種不明所以的支持甚至去到一個地步,是薯片公開的說要實行23條後(這事情連對上兩屆的參選人都沒直接回應),大家竟然會認為「因為他沒那麼壞,他推的23條也應該沒那麼糟」。我只問一句,「無咁黑人憎」算什麼支持理由?他和林鄭除了在黑人憎指數上的差別外,有什麼區別嗎?
文:杰洛特
長毛參選,引來的罵聲不少。罵聲大概分為兩種,一種是緣於梁振英於一月時說過希望「非建制派選委可推舉自己的候選人出來參選」,現在長毛參選正是聽聽話話,給了一個有「公平競爭」的假象出來,根本就是幫手做場戲;另一種則是直接了當的說長毛參選「鎅了曾俊華的票」。
「無咁黑人憎」算什麼支持理由
大概現時薯片叔叔贏的,就只有公關手段。其實明眼人早在年前就已經很清楚「林鄭之野望」,但不知道是自走炮還是公關團隊能力不足,宣佈參選後多次自爆(事件之多在此不再詳述),也令本應不甚激烈的選戰,好像起了點變數。
當你問那些薯片粉,尤其是泛黃的薯片粉,支持薯片究竟原因何在,大概得到的就是「無咁黑人憎」,也就是所謂的「lesser evil」。這種不明所以的支持甚至去到一個地步,是薯片公開的說要實行23條後(這事情連對上兩屆的參選人都沒直接回應),大家竟然會認為「因為他沒那麼壞,他推的23條也應該沒那麼糟」。
更有人認為,如果當時831通過了,現時就能投票給薯片了。
在此,我都先不說「轉特首就能改變社會矛盾及經濟結構問題」這種小學生式「升班轉老師就不再有填鴨式教育」的幼稚思維,也不想說本來曾俊華在任財政司時留下多少的政策問題。我只問一句,「無咁黑人憎」算什麼支持理由?他和林鄭除了在黑人憎指數上的差別外,有什麼區別嗎?而二人那個當選又代表什麼?
公關工作重要不重要?
現時最大機會當選的就是薯片和林鄭,公關成績有目共睹。二人隨便一個當選,背後展示出的意思都非港人所望。
林鄭勝出,則代表香港的所有官員及公務員都完全不需要公關。因此,不理民意、一意孤行、肆無忌憚、有持無恐、理直氣壯地說自己不理會市民看法的情況將會變本加厲。說真的,一個官員說自己「無求膽自大」可說是開了我的眼界,你當官都無求,點樣為人民服務呀大佬?
薯片勝出,則代表官員還是要有一定親和力,也可以展示出是次選舉「聽取民意」的一面,有一些人可能就此滿意,認為在831的規定下民意依舊影響力十足,說不定這樣就能減低一定民怨。雖然這是明顯不過的false hope,但只要你明白,現時有多少人只是單純討厭梁振英的嘴臉,就能了解和藹可親的曾俊華能令多少人氣順。
難怪現時有陰媒論說,現時各人是明挺林鄭暗扶薯片。
妥協也算不上
也許有人會說:「你這樣想實在是舊真心左膠,政治不是你說了算,有時要學懂妥協。」
但是,支持薯片算是那門子的妥協?
如果現時是每個香港市民都能自由參選,然後香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結果出來參選的人沒有一個和我政治取向完全相同,最接近的也就只有70%,而我自己又不想參選,最後我投了給那個只和我7成政治取向相同的參選人,這叫妥協。
當時反對831時,就是因為不想出現「幾個籮底橙要揀一個」的情況。請問現時情況,跟那時反對的,又有什麼差別?
群眾就有一群,要承諾的只有一些
23條大概是大多香港官員都不想碰,甚至提都不想提的話題,但葉劉及薯片理直氣壯地提出,實在令某些人跌眼鏡。
想深一點,是二人都明白一個道理,就是群眾再多,要承諾的也就只有一些。群眾多愛我也沒有用,那一些人不點頭,臉書十萬心心都是浮雲。
波蘭魔幻文學文豪薩普科夫斯基,在他的名著《獵魔士》系列中,曾借主角的口說到:「邪惡就是邪惡。不管它是大是小,沒什麼差別。大小只是人訂的,而它們之間的界線也很模糊。我不是什麼隱居的聖人,我也會犯錯、做壞事。但是如果要我在兩種邪惡之中選一個,那我根本寧願什麼都不選。」(Lesser, greater, middling, it's all the same. Proportions are negotiated, boundaries blurred. I'm not a pious hermit, I haven't done only good in my life. But if I'm to choose between one evil and another, then I prefer not to choose at all.)
各位,我們不是「寧願什麼都不選」,而是「根本不能選」。請勿忘初心:政策不改,誰人上場也是梁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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