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當選.博評】林鄭月娥會否告別CY2.0?

撰文:關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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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歸以來最具爭議性的選舉中,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當選香港第五屆行政長官。外界關注未來五年,現屆政府的路線會不會延續,香港社會撕裂的狀況能否獲改善。

林鄭月娥上任後,會否延續「梁振英路線」?(視覺中國)

香港回歸後保留資本主義制度, 用鄧小平的話說,就是共產黨不掌權。鄧小平在1980年代就指出,1997年後在香港執政的人還是搞資本主義制度。由香港人推選出來管理香港的人,由中央政府委任,而不是由北京派出。選擇這種人,左翼的當然要有,盡量少些,也要有點右的人,最好多選些中間的人。這樣,各方面人的心情會舒暢一些。

正因為如此,特區的首兩任行政長官﹐一位是商人,一位是前港英政府高官,都不是「紅色」的。也正因為如此,本屆行政長官選舉中,親北京政黨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一度計劃參選,但有關人士轉達北京的意見,認為不合適,他就馬上識趣地放棄了。

也因為相同的原因,香港回歸後過度期就成為北京紅人的梁振英,在上屆特首選舉初期只能充當「陪跑」角色。後來出身工商界的「正選」唐英年醜聞纏身,他才歪打正着當上了特首。然而,這麼一來,問題就出現了,北京官員習慣了和一位言聽計從的「自己友」打交道,要他們回過頭來接受一個「中間、有點右」的特首,已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明白北京為何強調新一屆特首必須有很強的「執行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要向中央負責,也要向香港特區負責。對於中央政府,他是執行者;但在處理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時,就不是單純的執行者,而是決策者。但部分北京官員需要的只是執行者,這就解開了一個疑團:為何林鄭月娥和曾俊華都是司長,唯有林鄭的能力達到「中央要求」,而以曾俊華的能力「只能做司長」。這是因為曾俊華有可能成為曾蔭權2.0,據稱,曾蔭權在位時曾以請辭向中央施壓,要求制訂雙普選時間表。這在當時沒有甚麼問題,但經歷了梁振英時代後,這種做法就很難令北京官員接受了。

至於林鄭月娥,北京方面大概看中她的「好打得」。她可以不進行公開諮詢,就與北京故宮商定興建西九故宮,還搞甚麼「保密」。她平時處理很多事情也敢於「過界」。不少大陸官員對香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的做法很不以為然,指為「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所以他們特別欣賞林鄭月娥的做法,認為只有她才能繞過「反對派」,實現中央的意圖。

當然,林太受青睞的最重要原因,是她在參選之初承諾延續現屆政府的施政理念。她因而獲得CY2.0的稱號。不過她很快就發現這是一個沉重的包袱,在選戰中處處成為被攻擊的軟肋。她於是實施切割術,宣稱:我和CY是完全不同的兩類人。

平心而論,林鄭月娥與梁振英確實有很多不同之處。一個是回歸後過渡期冒起的愛國紅人,另一個則是在公務員隊伍成長的官僚。有兩件事可以顯示二人的區別:一是對待前特首曾蔭權的態度。曾蔭權被起訴後,林太出庭作證,直言曾蔭權是他的榜樣,曾蔭權被判有罪後,林太為他寫求情信。林鄭月娥當選後,還出席天主教區副主教為曾蔭權舉行的彌撒。她對這位前上司的感情絕非虛情假意,而梁振英不會有這種感情。

另一件事是,早前七名被指在佔中事件中濫用私刑的警員被判刑後,社會上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司法獨立的浪潮,有人拿判案法官的畫像遊街並肆意侮辱,有人要求改基本法,取消全部外籍法官。警察團體舉行大型集會,要求讓七警「洗脫罪名,堂堂正正地從法庭走出來」。在此情形下,林鄭月娥指出:

「政府、特別是行政長官,有責任準確落實《基本法》,《基本法》確實賦予司法獨立制度,更沒要求法官一定要全數是中國籍。所以我們必須理直氣壯地告訴社會,這種言論不正確。」

在整個建制陣營中,只有她和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這樣表態。這些話本來應該由行政長官來說的。

梁振英最為人詬病的主要有兩個問題,一是處理京港關係時未能堅守香港的核心價值,二是一味搞鬥爭,以致社會不斷撕裂。林鄭月娥當選後表示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彌合社會撕裂,但在目前的大氣候下談何容易。一些人參與把她捧上這個寶座,就是要她繼承梁振英的衣鉢。身在其位,她也許身不由己。香港何去何從,就在她一念之間了。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