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路政署耗437萬試公用設施共同溝 被批無諮詢無檢討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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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道路挖掘工程佔用路面空間,容易造成塞車。原來政府早年曾研究引入「公共設施共同溝」,減少開挖道路的需要;負責統籌的路政署在2006年曾經在油麻地及舂坎角設立相關設備,耗資約437萬元。但審計署調查報告發現,路政署事情前並無就相關選址作諮詢,導致共同溝使用率偏低,署方亦沒有對試驗結果進行評估。

路政署於舂坎角興建的試驗性公用設施共同溝。(審計報告)

為減少道路挖掘工程對路面的影響,世界各地都會盡量將不同地底設備放置在單一管道或「共同溝」內,從而減少道路開挖的次數。另外,將設備放入同一結構亦可以節省地下空間,以應付長遠需要。

項目耗資437萬元

早在2001年,路政署獲批准174萬元委託顧問進行研究,評估設立「公共設施共同溝」是否可行。當年得出結論,認為設立共同溝在技術上可行,但因涉及龐大建設成本,是否推行項目需視乎成本效益而定,顧問亦建議應在新市鎮發展或舊區重建時推行。當年顧問亦特別提到,有需要進行試驗計劃,亦可在原稱「東南九龍發展計劃」的啟德發展計劃中,試行「公共設施共同溝」。

至2006年,路政署落實在興建兩條試驗性質的公共設施共同溝,分別位於九龍油麻地欣翔道,造價180萬元,另一條則位於港島舂坎角海天徑,造價72萬元。兩條共同溝的維修費約為每年1萬元,即至今使用了11萬元。埋單計數,整個項目耗資約437萬元。

路政署署長鍾錦華。(資料圖片)

事前無諮詢 使用率偏低

測試當年,試驗計劃的成效到底是否顯着?審計署調查發現,直至今年1月,只有2個公共事業機構使用位於油麻地的共同溝,而位於舂坎角的更是只有1個機構使用。審計署指,共同溝的「使用率偏低」,路政署在興建兩條共同溝之前,並沒有就選址諮詢相關公共事業機構,而路政署一名總工程師亦在2004年已經表明,「海天徑並非進行試驗的理想地點」。

另外,審計署亦發現,當年年政府其他部門早在2004年已經要求運輸署檢討試驗計劃成效,路政署亦在2010年表示會進行檢討,但該署最後卻未能提供任何報告或檢討結果的紀錄。審計署認為,路政署應備存相關紀錄,並適時評估其成效。

啟德發展區原擬試驗 最後無落實 審計署:應改善規劃

除了上述試驗計劃「無諮詢、無評估」,原先建議在啟德發展區進行的試驗計劃,最後並沒有落實。負責統籌發展計劃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在2009年8月曾就是否引入共同溝資訊路政署,當時署方稱應先徵求發展局同意。但1個月後,當局卻已有決定不會試驗公用設施共同溝。

審計署認為,政府並沒有適時規劃在啟德發展計劃試驗公用設施,建議有關方面日後需要進行詳細成本效益分析,改善規劃,而配合新發展區建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