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家長支持賣酒18禁:微量酒精飲品都應禁

撰文:黃卓然 文雪萍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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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今年上半年立法禁止零售點,例如便利店、超級市場向未成年人士賣酒,不過當局暫時未公布受規管的酒精濃度水平。有家長表示,支持擴大規管,部分家長更認為,即使微量酒精飲品,例如酒精含量不足1%的飲品,都應該納入監管範圍。學界亦不反對「18禁」,但強調教育和宣傳更為重要。

便利店職員指出,現行法例下,未能阻止未成年人士買酒。(張浩維攝)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53條,「酒類(liquor)、飲用酒類(alcoholic liquor)、烈酒(spirituous liquor)或酒精(spirit)」,指任何以量計含多於1.2%乙醇的液體。不過,當局未公布擬受規管的酒精濃度水平。政府消息指,暫不傾向「一刀切」將任何含酒精的酒類飲品都禁售予未成年人士。

林同學說,曾在便利店買微量酒精飲品,與家人同酌。(文雪萍攝)

立法規管賣酒勢推行,政府擬禁零售店向18歲以下人士賣酒,以修補現時法例漏洞,不少學生及家長都表示支持。今年14歲、讀中二的林同學透露,自己曾經在節慶時,在便利店買微量酒精飲品,回家與家人一起飲用,當時無被查身份證,「成件事好自然」。她認為即使未成年,大時大節飲微量酒精問題不大,但亦不介意政府全禁。16歲、讀中四的楊同學,則從未試過買酒飲。她指家人都不飲酒,未成年人士飲酒不健康,支持立法。

羅先生(左)認為,即使只是微量酒精飲品,亦應該禁止向未成年人士出售。(文雪萍攝)

家長:少少酒都不健康

東區家長教師聯會主席趙明亦歡迎立法,認為在保護未成年人士的前提下,即使微量的酒精飲品亦應禁止出售,他說:「即使微量酒精,愈飲愈多的話亦會吸收不少酒精。」另外,育有2名分別14歲及8歲女兒的家長羅先生亦支持立法,同時撐微量酒精飲品都應該要禁,因為「少少酒精都不健康」。

坊間有不同酒精濃度的產品,例如伏特加有40%酒精含量,玫瑰酒含13%酒精,果酒有4.5%。政府暫時未有公布將來新法例下,受規管的酒精濃度水平。(文雪萍攝)

便利店職員:難阻未成年者與成年人同行買酒

一旦新法例推出,首當其衝是便利店及超市。便利店7-Eleven發言人回應,該公司在2014年已經自行制訂及執行指引,不發售酒精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並已經於店內張貼有關告示。7-Eleven支持立法規管出售酒精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的建議。有7-Eleven職員透露,公司如發現職員向未成年人士出售酒類,有罰款機制,因此如有懷疑,會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不過,如未成年人士與成年人同行買酒,則無法阻止。

百佳惠康:已有內部指引禁售酒予未成年人士

百佳超級市場回應指,現時已有內部指引訂明不會售賣酒類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待政府訂定並落實相關法案後,百佳會遵從安排。惠康發言人稱,惠康及旗下特色超市不會向18歲以下的顧客售賣酒精類飲品。惠康亦會密切留意有關規管制度的立法進程,配合相關法規在香港的執行。

嘉士伯:Jolly Shandy被定義非酒類飲品

Jolly Shandy生產商嘉士伯香港發言人稱,樂意與相關機構充分合作及提供意見,以配合社會適時的政策推廣。Jolly Shandy的酒精含量遠低於法定水平之1.2%,因此被定義非酒類飲品。

學界:應在宣傳教育多花功夫

對於政府的新立法建議,學界亦不反對,但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強調不覺得有迫切性。她指學界很少聽到學生酗酒,而上網成癮、社交網絡成癮和精神健康問題更應關注。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不反對立法,但認為政府在宣傳教育上需多花功夫,才能真正減少青少年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