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掂】UC01_政府諮詢區議會程序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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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正策士」今年繼續舉辦第3屆《策掂 - 傑出政策人大賽 2018》政策及遊說比賽,《策掂》有別於傳統政策比賽,致勝關鍵是政策遊說(lobbying)。參賽同學要以自己倡議的政策建議,親自做電話民調,再面對面遊說「拆掂」不同立場不同光譜不同崗位的左中右真實持份者。
為增強參與者與市民的互動,今年「為正策士」更夥拍香港01,特設「香港01會員最喜愛政策大獎」,讓參賽者可以將政策倡議,放上香港01專頁直接面向所有持份者和市民,合資格的政策與隊伍可以接受公眾投票,得票率將佔第3屆《策掂 - 傑出政策人大賽 2018》終極遊說總決賽當日評分的 20%。
以下是大專組別 UC01的政策倡議短片摘要:

政府諮詢區議會程序制度化並不會抵觸基本法的規限,而就規定政府定期接觸及諮詢區議會的意見,方案完全切合基本法所述區議會職能的條文,並令整個諮詢程序更為制度化。(資料圖片)

市民與區議會產生不信任的問題嚴重。現時,市民與區議會之間跌入一個惡性循環,區議會在政策上似乎不能作出實質的改變,令市民感到區議會無能,繼而拒絕向區議會反映民意。除此之外,政府不掌握民意,對民意的回應能力不足,故此容易閉門造車,令社區中相繼出現「小白象」的項目。由「不能避雨亭」、「四不像燒鵝」、「元朗天價橋」以及觀塘一億音樂噴水池的爭議,都顯示出地區行政機制上出現漏洞。

就此,我們建議政府諮詢區議會程序制度化。參考《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的職能》,於《區議會條例》第61條提出兩項修改。第一,區議會有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第二,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區議會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此修改於法律上給予區議會可以就特定議題傳召任何政府官員,或其代表進行質化詢及提問的權力,加強其諮詢角色的職能。政府於制定政策後必須向區議會提交報告書,解釋採納及否決方案的原因。我們相信,若通過修改區議會條例制度化區議會與政府官員之間的交流,會令政府官員更重視區域事務。官員和區議員之間的問責關係從而得到提升。

從法律上的可行性來看,政府諮詢區議會程序制度化合乎基本法。按照《基本法》第97條的規定,區議會理應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政府諮詢區議會程序制度化並不會抵觸基本法的規限。而就規定政府定期接觸及諮詢區議會的意見,方案完全切合基本法所述區議會職能的條文,並令整個諮詢程序更為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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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